首頁>政協·協商>調研 調研
全國政協“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落實情況”調研報道
打造“透明的籠子”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林場運輸木材需要辦理《森林植物檢疫證書》和《木材運輸證》。以前,要辦這兩個證,就得持《林木采伐證》跑3個單位、5個部門、走四五個地方、開各種介紹信、檢疫記錄和合格證,需要好幾天時間。現在好了,只需持《林木采伐證》到林業(yè)站直接開具《產地檢疫合格證》,再拿著這兩個證到政務服務中心的林業(yè)局窗口,當場就可以拿到《森林植物檢疫證書》和《木材運輸證》,比以前方便太多了。”7月6日,在吉林省吉林市政務大廳里,吉林市龍?zhí)秴^(qū)江北林場的副場長張慶國這樣告訴來這里調研的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落實情況”調研組成員們。
7月4日至8日,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落實情況”調研組在吉林省進行調研。社法委副主任季允石任調研組組長,全國政協委員、社法委副主任王新憲任副組長,部分全國政協委員、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調研。
建立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此前,調研組已就相關問題在河北省進行了調研。此次來到吉林省,這里的一些先進做法和經驗也讓調研組的成員感受到了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落實后給企業(yè)和辦事群眾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實惠。
調研組了解到,2014年8月,吉林省向社會公布了省政府部門權力清單,47個有行政職權的部門和直屬事業(yè)單位共保留行政權力3675項,成為全國較早完成省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工作的省份之一。2015年,全省各市(州)、縣(市、區(qū))全部建立政府權力清單,9個市級政府平均保留權力事項3009項,省、市、縣三級部門政府權力清單完成期限均比國家規(guī)定要求時限提前了近一年半的時間。
此外,吉林省還以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為突破口,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僅將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從592項精簡到193項,同時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實現了清單管理,落實了全部國務院取消下放項目,對省級設定市縣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
調研期間,調研組先后深入長春市國土資源局、吉林市政務大廳、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圖們市政務服務大廳、圖們海關等地進行實地調研,并與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企業(yè)家、基層群眾代表進行座談交流。在長春市,當調研組了解到通過實施權力清單,連同一系列深化改革、簡政放權措施,使得當地各類市場主體數量由原來的37.4萬戶增加到51.3萬戶,有效激活了“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熱潮時,不禁為這里的權力清單實施效果點贊。吉林市對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進行動態(tài)管理,確保清單時效的做法,讓調研組頗為贊賞。對于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實現非行政許可事項“零審批”,成為全省市(州)級政府中保留行政審批事項最少、精簡力度最大的地區(qū),調研組也予以了充分肯定。
“政府權力的調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也是一個法制化程度很高的過程。因此,在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一定要著力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是政府職能轉變的突破口。要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就要求政府一定要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情管好。希望通過這次調研,能進一步推動相關工作走向深入。”調研組組長季允石說。
調研組成員還為完善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提出了一些具體建議,比如權力清單的監(jiān)督管理仍需加強,國家和省應該盡快細化加強權責清單監(jiān)管的配套制度和約束機制,將清單制度落實情況納入行政監(jiān)督的框架之中,定期開展運行情況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考評。要抓緊進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立改廢”工作,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應進一步統一和規(guī)范權責清單的內容,在有條件的地方,可考慮先行先試。要加快政務網絡平臺建設,打造為企業(yè)和辦事群眾服務的全天候、多層次、立體式高效網上平臺,切實方便群眾干事創(chuàng)業(yè),提升政府服務水平和效能。(奚冬琪)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 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落實情況 政府職能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