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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乞討”倒逼依法“治討”
一上車見人就磕頭要錢,不給就繼續磕,一直到給錢為止。7日,在37路公交車上發生了這樣一幕。“沒想到,乘坐公交車竟然遇上這樣的事!”一位乘客在微博上這樣說。據介紹,這人已經在天津眾多條公交線路上輾轉乞討,不少市民都遇到過。(7月8日《城市快報》)
一些職業乞丐或裝殘裝病,或自虐自殘,以此騙取愛心,令人生厭;他們有的月收入過萬元,躋身“白領”行列,更令人五味雜陳。問題是,乞討者在地鐵、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線上頻繁活動,嚴重影響了城市文明和市民的安全出行,也給有關部門出了一道管理難題。如此語境下,天津出現一名男子在公交車上“暴力乞討”,更值得當今社會及有關部門反思。
不可否認,乞討現象不僅中國獨有,一些發達國家也大量存在。乞討群體結構十分復雜,其中有的人確實因為肢體殘障,失去了勞動能力;或是家庭破敗,貧病交加,完全失去生活依靠;亦或是孤苦棄兒,鰥寡無依,只得靠人施舍賴以生存。然而,還有許多游手好閑、不勞而獲的人,摻雜其間,成為惰民一族。特別是,一些貧困地區中的農民,在冬閑無事之時,全村成幫結伙地外出乞討,以此增加收入,使乞討成為一種“職業”。
乞討者在地鐵、火車、公交等交通線上成群結對地行動,影響了市民安全出行。特別是,乞討現象有損社會文明形象,是社會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對其進行管理和救助。特別是,職業乞丐成為一種不勞而獲的社會群體,敗壞了社會風氣,給城市管理者提了個醒:依法治理乞討亂象,尤其要加強對職業乞丐的監管,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可見,男子“暴力乞討”,倒逼依法“治討”。然而,目前我國對乞討問題的相關法律尚未完善,很難辨別乞討者的真偽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乞討群體中魚目混珠,亂象叢生。問題是,職業乞討者不僅騙取了人們的善心和金錢,更是侵占了有限的救助資源,使社會救助的整體效率偏低。因此,目前亟須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完善,做到有法可依,并形成有力的監管體系,去扶持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同時打擊騙取社會同情心的職業乞討者。(汪昌蓮)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暴力乞討 職業乞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