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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凱: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物質文化需要,必須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在降低企業成本尤其是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政府擔負著重要職責,應該發揮重要作用。
汪玉凱
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業在運轉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例如各種稅費負擔、融資成本等。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看,企業在這方面的負擔還是比較重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還有比較大的空間。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進而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應在以下三方面進一步努力。
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一是加快“營改增”步伐,針對不同行業狀況適度降低稅率。二是清理取消對企業的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在結構性減稅方面推出更多實質性舉措,對于降低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供給效率和質量都會產生積極影響。
打好降低企業成本的組合拳。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除了結構性減稅,政府還要打好組合拳。首先,為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創造條件。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同時,政府需要鼓勵競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并制定鼓勵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為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其次,降低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目前,電力價格和物流成本對企業成本的影響十分突出。因此,要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以及電力管理體制改革,推動煤電價格下降,從而帶動整個電力價格下降。在物流成本方面,關鍵是要推進流通體制改革。目前物流企業面臨諸如稅費偏高、審批繁瑣、融資不易等多方面問題。如果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降低物流成本的目標就難以實現。解決這些問題,單靠企業是很困難的,需要政府有所作為。
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大刀闊斧進行改革,特別是與開辦企業直接相關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到目前為止,國務院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3以上,提前超額完成承諾的目標任務。與此同時,還取消了大量檢驗、檢測、認證以及各類收費事項,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但毋庸諱言,目前管制多、辦事難的問題依然存在。這就要求我們從實際出發,把更多的審批變為備案,同時強化事中和事后監管。利用“互聯網+政務”等新手段改變政府服務模式、監管模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中之重。在這方面,各級政府都還有大量工作要做。
(作者為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汪玉凱 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結構性減稅 企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