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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武軍:從源頭上減少農村留守兒童現象
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應立足當前,深入排查,制定規章,明確各方職責,還要從長計議,加強督查,標本兼治
張武軍
據一份調查數據顯示,有49.2%的農村留守兒童在過去一年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意外傷害,留守兒童犯罪率約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并有逐年上升的趨勢。有則順口溜:“身邊無爹娘,心理受創傷,學校被遺忘,教學沒質量,安全無保障”,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和教育狀況,留守兒童問題正在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
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應立足當前,深入排查,制定規章,明確職責,還要從長計議,統籌發展,加強督查,標本兼治。
一是盡快摸清實情和底數。當前,農村留守兒童人數有教育部門義務教育階段的統計數量,還有婦聯系統的調查統計數量,兩者數量不一致且差距較大。今年2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了留守兒童的概念。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關部門要按照意見要求,盡快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了解實情,掌握底數,為下一步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提供基礎數據和基本情況。
二是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未成年人不僅需要物質上的支持與保障,更需要精神上的關心和慰藉。不少留守兒童表示,自己最需要的是父母陪伴和學習輔導,遠高于物質、金錢、活動等方面的需求。家庭是孩子成長的第一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和父母的關愛對孩子健康成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關科學研究證明,0-13歲是孩子成長的關鍵時期,一定要有父母的陪伴,學齡前和小學低年級段,孩子最好有母親陪伴,小學高年級以上階段,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家陪伴孩子,要加強家庭自覺履行監護責任的法律意識,加大對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的宣傳力度,增加對父母定期回家探望留守兒童的法律約束,在家庭發展中要優先考慮兒童利益,保持家庭教育與影響的存在與完整,確保留守兒童得到實實在在的家庭溫暖和親情關愛,要重點加強對無人監護和雙親在外留守兒童的關心,照顧和救助保護,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是綜合施策標本兼治。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階段性問題,是當前存在的城鄉發展不均衡、公共服務不均衡、社會保障不完善等問題的深刻反映。妥善解決留守兒童問題,要強化政府主導、全面關愛的責任意識,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力度,健全工作機制。要統籌城鄉發展,大力發展縣域經濟,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從根本上和源頭上減少和消滅留守兒童現象。繼續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大力推進農民市民化,為農民工進城就業安居營造良好的環境。適當提高農民工收入和社會保障水平,使他們有能力負擔孩子在城市的生活和教育費用。統籌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兩個群體,推動義務教育經費可攜帶、要強化流入地政府的責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讓父母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
(作者系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張武軍 農村留守兒童 留守兒童犯罪率 意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