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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協協商民主工作亮點凸顯
聚合智慧力量增強履職合力
協商機制不斷完善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中共青海省委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戰略部署,青海省政協去年努力構建以全體會議為龍頭,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雙月協商、界別協商、對口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為常態的政協協商格局,協商機制不斷完善。
青海省黨政領導參加省政協的重要協商活動,面對面聽取委員意見建議已成常態。2015年,省政協先后兩次與省政府聯合召開專題協商會。省長和在寧的各位副省長悉數到會,高層對話,直面問題。省委書記駱惠寧專門為此作出批示,認為“專題協商會是個有益探索”。
從2014年起,省政協在抓好常委會專題協商的基礎上,建立了“雙月協商座談會”制度。雙月協商座談會集專題協商、界別協商、對口協商于一身,議題具體、討論深入、成果豐富,已成為政協協商民主經常性平臺和重要品牌。為進一步促進其制度化、規范化,去年8月,省政協主席會議通過了《政協青海省委員會雙月協商座談會工作辦法》。
近年來,省政協積極開展立法協商的探索實踐,搭建立法協商平臺,建立立法協商制度。省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先后與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辦簽訂了立法協商工作備忘錄。去年11月,省政協辦公廳出臺了《關于民主參與地方立法協商的實施意見》,明確政協參與地方立法協商的內容、形式和保障措施。至此,省政協民主參與省人大、省政府層面的地方立法協商有了制度保證。
為進一步夯實協商制度基石,今年1月,青海省政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政協青海省委員會委員履職守則》,為規范委員履職劃定了“硬杠杠”,進一步激發了政協組織的活力,增強了履行職能的整體合力。
編輯:薛鑫
關鍵詞:青海省政協 協商民主工作 履職 青海省政協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