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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建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讓糾紛止于訴前
家事糾紛
及時化解心結 調解不傷和氣
在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縣,一起贍養糾紛案件通過細致的庭前調查,有效的案中調解得到妥善解決。84歲的老人李培義不再為養老問題擔憂,父子、兄弟姐妹間的親情也得到彌合。
“民事案件很多都是發生在家庭之間,鄰里之間,進入到訴訟程序都是各方斗氣,互不相讓,怨氣難解。”全國政協委員、民進四川省委會常委施杰認為,如果能及時勸導疏導,這類民事糾紛就能在萌芽狀態被化解。
特別是涉及家事糾紛的案件有很強的特殊性,考慮到感情、親情等方面因素,是非界限不那么分明,“案結事難了”“口服心不服”的現象時常會出現。
在利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處理家事案件方面,河南法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更有效化解家事糾紛。由法院聘請婦聯、文明辦、居委會工作人員和法官、律師共同組成法院家事調解委員會,河南新鄉兩級法院要求立案前,所有的家事案件必須經過家事委員會分析判斷,邀請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目前該院40%的糾紛在家事調解委員會得到解決。
編輯:薛鑫
關鍵詞:委員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工傷賠償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