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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巡回法庭讓訴訟更便利
近年來,司法改革始終是熱度不減的話題。如果說對于普通百姓,司改還比較抽象的話,那么巡回法庭堪稱是普通老百姓摸得著看得見的“司法改革”,法官員額制、院庭長辦案、案件隨機分配……這些司改的重磅措施都在巡回法庭成功試用。在今年的最高法院工作報告中,周強院長響亮提出了2016年要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增設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對老百姓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大大的利好,巡回法庭在更大范圍上的覆蓋,將更好地就地解決矛盾糾紛,便利訴訟。
2015年1月,隨著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和沈陽成立,拉開了巡回法庭運轉的序幕。一年來,第一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898件,審結843件,接待來訪10769人次。第二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876件,審結810件,接待來訴來訪33000余人次。兩個巡回法庭審結案件中,均無申請再審或申訴的情況,均未引發信訪。而與此對應的一個現實是:近年來,最高法院每年審理案件都突破1萬件,審判接訪壓力很大,息訴罷訪難度增加。
難怪有學者指出,巡回法庭的設立,可以讓最高法院本部從具體案件審判中解脫出來,重心落在司法政策制定和司法解釋制定上,有利于優化審判資源配置。
如果說,巡回法庭本身是司法改革的產物,是一場“自上而下”的改革部署的話,那么他卻在推出和運行一年之后,得到了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普通老百姓“自下而上”的一致點贊。有的人甚至把巡回法庭當成了“巡視組”,盡管讓人啼笑皆非,但百姓對其的期盼也可見一斑。
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現象是,盡管周強院長在最高法院工作報告中才提出要增設巡回法庭,但筆者通過網絡檢索發現,先后有鄭州、重慶等地區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已經“積極行動起來”,呼吁將除了深圳、沈陽之外的第三巡回法庭設在本地區,以利于訴訟的便民利民。不知道是否會像各個省份爭奪“自貿區”一樣,出現一場爭奪“巡回法庭”熱呢?
或許,在不久的將來,巡回法庭就將不經意地出現在你我的家門口。而到了那時,有了糾紛之后的訴訟就會更加便捷。作為司法體制改革試驗田的巡回法庭,也會讓司法更加獨立,更加公正,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江聰越 包佳俊)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司法改革 巡回法庭 訴訟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