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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征夫:嫌犯電視里認罪不等于真有罪
【律師與法官轉行】
“兩職業人員流動有利于相互理解”
新京報:去年,上海一位“千萬律師”轉行做法官,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你怎么看待這種現象?
朱征夫:我非常理解這位上海律師的選擇。因為從一個法律職業人的角度來講,法官是我們最終的職業歸宿。
法官這個職業所帶來的尊榮感,是其他法律人的職業所無法比擬的。在國外,有很多優秀的律師在做了很多年之后,都轉行做了法官。
新京報:現在律師轉行做法官的通道多嗎?
朱征夫:不多?,F在司法改革搞主任法官員額制,法院內部還有不少司法工作人員沒有消化,等他們自己消化完之后,可能從社會上更多地公開遴選法官。
新京報:有律師轉做法官了,也有不少法官和檢察官轉做律師,你怎么看待這兩個職業之間的相互流動?
朱征夫:法律人的這種流動和選擇是很正常的。他們轉行做律師可能是因為工作太繁重,或者生活壓力太大。但我認為還是職業志向起決定作用。
新京報:律師和法官兩個職業的人員流動,對改善兩者關系有何影響?
朱征夫:有好處。兩個職業的人之間能夠互相理解,相互尊重。
解說
在其他一些國家,很少有法官轉行做律師。一般情況下是40歲以上的律師改行去做法官,做法官的門檻比做律師高得多,律師要有足夠的經驗才有可能成為法官。但我們國家法官相對年輕一些,大學生一畢業就可能去法院工作,鍛煉幾年后就可能做法官。(記者 賈世煜)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朱征夫 嫌犯電視 認罪 輿論審判 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