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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獻策醫患關系 為了“醫”“患”的和諧
在我國,醫療行業已成為高風險行業,醫生已從受人尊敬的職業演變為危險的職業。造成醫療糾紛惡性增長和醫療執業環境惡劣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法治缺失,且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對醫療行為、醫患關系的法律屬性定性不準;二是醫療投入不足,且醫療資源配置不公,醫療風險保險機制缺失;三是整個社會缺少寬容。三者互為因果,惡性循環,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必須從制度和體制上尋求解決方案。
建議:
一、 要高度認識醫患矛盾加劇的危害性。醫患矛盾是社會基層矛盾,如果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必將加深社會矛盾,嚴重影響政府和社會法制在醫務人員心中的形象,影響醫療行業的健康發展,受害的是患者、醫生、社會和政府,這是一個全輸局面。醫患矛盾失控,本質上是法治缺失。解決之道就是在尊重醫療行為、醫患關系的法律屬性的基礎上,將法治思維引入到醫療實踐中來,用法律理念規范醫療行為。
二、 強化政府責任,建立醫患糾紛的法治秩序。鑒于醫療糾紛的多發性、復雜性以及處理難度的加大,必須建立醫患糾紛的法治化解決渠道和方式,注重從源頭和制度上加以防范。建議國家制定解決醫患糾紛的專門法律原則,并授權各省、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醫患糾紛的地方性法律,讓醫、患雙方都尋求法律的解決之道,切實推動解決醫患糾紛的法治化。
三、 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醫療需求。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并合理公平配置本以有限的醫療資源,鼓勵民營資金興辦醫療機構;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風險的強制保險制度,當發生醫療事故或醫療意外,患者無須打官司就能得到救助;把創建“平安醫院”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依法打擊涉醫犯罪,建立優化醫療執業環境的長效機制。
四、 加強醫院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診療技術規程,切實加強醫院內部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優化服務流程,改進服務態度,增進醫患溝通,規范收費行為,預防和化解醫患矛盾;加強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服務理念;加強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及時消除醫院安全隱患。
五、 優化調解機制,規范賠償標準。建立健全由各級政府主導的政法、司法、公安、衛生、保險、鎮政府等部門和社會代表人士組成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避免出現“小鬧少賠、大鬧多賠、不鬧不賠”的情況。根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專門法優于一般法的司法適用原則,以立法的形式將處理醫療糾紛適用法律法規確定下來。
六、 普及醫學知識,走出認識誤區。建議政府加強醫學知識、常識的科普宣傳,引導群眾正確認識醫學治療的個體差異性、疾病發展的未知性、醫療技術的滯后性、醫生知識和經驗的局限性,糾正不重視健康投資、盲目崇拜醫學技術、神化醫學能力的偏見,以及視醫療為消費的錯誤觀念。醫學院對醫學生的培養,也要重視醫學人文的教育,提高醫護人員的人文素養。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 醫患關系 “醫”“患”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