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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綁架電話”,不能總依賴公民意識強化
12月25日,閩江學院部分學生家長接到詐騙電話稱自己的孩子遭綁架,并索要贖金,一些學生家長為證實情況,還特意趕到學校。一些家長質疑這么集中的“綁架”電話全都是針對他們,認為學校保存的學生信息可能遭泄露。昨日,閩江學院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目前尚無法判斷學生及家長信息是否從學校泄露出去,正在進一步核查。(12月27日 《福州晚報》)
對于電信詐騙來說,早已不是新鮮事例,甚至已經猶如“牛皮癬”,難以得到預防和根治。即便,相關部門如何提醒,公民個人防騙意識怎么提高,電信詐騙都給人一種防不勝防的感覺。更重要的是,如今的電信詐騙花樣繁多并不斷翻新,稍有不慎,則會讓人上當受騙。
應該說,報道中的“綁架電話”正是電信詐騙的一種,至于個人信息如何泄露,還需要公安部門的調查和核實。但是,很重要的一點則在于,這些詐騙電話由境外接入,以國內的電信運營商為媒介實施詐騙。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在電信詐騙問題上,運營商并不是局外人,而是充當了“幫兇”。正因為如此,在全國兩會上,甚至有人大代表提出對于電信詐騙行為,運營商應該承擔攔截責任和義務,而不能任由電信詐騙行為滋生泛濫。
其實,對于電信詐騙行為,運營商通過技術手段的使用,應該并不是太難。更為重要的是,作為運營商,攔截電信詐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應該是一種法律義務。眾所周知,運營商與手機用戶之間會簽訂服務協議,對于來電顯示服務進行了明確的約定。既然如此,作為運營商,應該保證來電顯示內容正確、真實,一旦出現虛擬詐騙電話號碼,運營商無疑違反了合同約定。
遺憾的是,對于電信詐騙行為,運營商從來都不承認自身應該承擔責任,甚至以各種理由進行搪塞。那么,原因究竟在哪里,為何運營商傾向于撇開自身責任呢?根據電信詐騙防控專家透露,電信詐騙犯罪團伙所騙取的全部資金中,有10%用于網絡改號線路費用支付給電信運營商。如此驚人的利潤,確實令人感到不可思議,而運營商的態度之所以如此,是否處于盈利的考量,外人則不得而知。
預防和治理電信詐騙,不能只是依賴于執法部門的力量,更不能依賴公民個體防詐騙意識的強化。作為詐騙行為滋生的重要源頭,電信運營商應該承擔應有的責任。假如,一旦給運營商打上監管治理的責任補丁,必然會倒逼運營商主動為之,從而為電信詐騙行為提供一道堅實可靠的屏障。(劉建國)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綁架電話” 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