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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破解“與鄰為壑”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會議指出,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是一個重大國家戰略。
戰略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調整經濟結構和空間結構,走出一條內涵集約發展的新道路,探索出一種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的模式,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形成新增長極。
同時,要在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率先取得突破。京津冀地區是目前全國大氣污染、水污染最嚴重,全國水資源最短缺,全國資源環境與發展矛盾最尖銳,解決起來最難的地區。而體制機制障礙和政策壁壘是導致京津冀三地在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與鄰為壑”、“同床異夢”的癥結所在。
如何打破行政區劃限制,以生態環境承載力和環境質量為前置條件,以環境容量和水資源確定發展規模和布局,率先在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和生態保護、協同體制機制方面取得突破,成為亟待關注的問題。
京津冀環境狀態危機四伏
京津冀地區污染物排放總量遠超本地區環境承載力,地區水質劣V類斷面比例高于1/3,受污染地下水占1/3
京津冀地區占全國2%的國土面積,人口占全國的7.98%,地區生產總值占全國的10.9%。然而,在這片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區域,環境現狀危機四伏。
在河北,單位GDP能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63%,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89%,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2個百分點。由于煤炭消費強度高,單位國土面積承載了巨大的污染物排放,使其成為我國空氣污染最重的區域,全面亮起“紅燈”。
京津冀地區污染物排放總量遠超本地區環境承載力。2012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量分別為166.0萬噸、227.3萬噸和138.7萬噸,占全國7.8%、9.7%和11.2%,單位面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5倍、4.3倍和5.0倍。
PM2.5污染已成為當地群眾的“心肺之患”。2013年,區域內11個城市污染排名前20位,其中7個排在前10位;PM2.5年均濃度達106 μg/m3,是74個城市平均濃度的1.5倍,區域內13個城市都未達標,超標0.1~3.6倍。
京津冀人均水資源量僅為286m3,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3%,世界平均水平的近1/30。水資源短缺嚴重影響河湖水質。濕地萎縮,功能衰退,現存濕地如白洋淀、北大港、南大港、團泊洼、千頃洼、草泊、七里海、大浪淀等,均面臨干涸及水污染的困境。
京津冀地區水質狀況不容樂觀,劣Ⅴ類斷面比例高于1/3,且跨界污染嚴重。
京津冀地區受污染的地下水占1/3。重金屬污染集中在石家莊等城市周邊,以及天津、唐山等工礦企業周圍。地下水中“三氮”超標率較高。
“大氣污染是京津冀地區最關切的民生環境問題;水安全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最突出的桎梏;生態格局與功能失衡是協同發展的最大阻礙;體制機制不協調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最大的壁壘;這些問題是當前及未來京津冀協同發展面臨的最大挑戰。”農工黨中央生態環境工作委員會主任、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兼總工王金南在談到京津冀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時強調說。
如何有效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制定統一區域環境規劃,明確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目標,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全面提升京津冀協同發展水平
京津冀地區是我國經濟最具活力、創新能力最強、吸引外來人口最多的區域之一。然而,由于京津冀一體化進程長期滯后,導致河北省經濟社會發展潛力未得到充分釋放。
目前,河北省人均生產總值僅為北京的41.2%、天津的38.2%,城鎮化率只有49.3%,環京津集中連片貧困帶有29個縣、266萬人。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副局級干部、研究員周楊勝在“京津冀區域環境保護研討會”上提出,正是由于經濟發展不平衡,從而導致環境治理投入承受力不足。
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了京津冀三地對環境保護的動力各不相同。“各地‘重發展、輕環保’的落后政績觀仍根深蒂固。河北省作為經濟落后地區,面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雙重壓力。多年來,使終找不到‘北’,一些地方至今仍不顧資源環境后果,一味發展經濟的沖動還在。”王金南一針見血地指出。
河北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與京津存在“斷崖式”差距,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明顯的“短板”。目前轉型升級壓力巨大,且與京津差距呈進一步擴大趨勢的背景下,協同發展要從哪里著手呢?
由于環境問題本身固有的區域性特點決定了必須實施區域環境規劃,只有嚴格、科學合理、統一的規劃設計才能協調各方利益關系,保障環境協同發展有序進行。那么,區域環境規劃的過程就不是一個制定科學方案的過程,而是一個涉及各方利益平衡和博弈的過程。京津冀協同發展環境規劃單純依靠區域協調難度很大,需要強有力的協調和規劃機構作為組織保障。
農工黨中央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要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應充分發揮“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的關鍵組織協調作用,盡快壓減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大力培育綠色低碳的新經濟增長點,縮小河北與京津差距,全面提升京津冀協同發展水平。
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所副所長常紀文看來,監管體制方面,要協調京津冀三地之間的利益關系,必須向既監管行政區域,又監管跨行政區的大區域模式轉變。借鑒和參考當時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的經驗,可改變目前臨時性協調領導小組的做法,由國務院成立專門的區域協同發展委員會作為全國區域協同發展的領導和協調機構,負責制定統一環境規劃在內的領導和協調工作。
委員會會同相關人民政府,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承載能力,制定統一的區域環境規劃,明確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目標,優化區域經濟布局,統籌交通管理,提出重點環保任務和措施。
在采訪中,一些業內專家認為,在進行京津冀協同發展環境規劃時,三地應共同以問題為導向,尋求解決辦法,采取措施,切忌“同床異夢”,各有想法,如北京著重環境保護,天津希望成為副中心,河北琢磨產業升級、發展經濟。
因此,規劃還需層次分明,做到邏輯清晰、井然有序,明確國家如何統籌、京津冀如何落實、任務怎么分配等。
常紀文認為,規劃時應明確兩個問題:一是協同發展既不可以作為地方發展非環境友好型經濟的借口,也不能成為地方擴展房地產市場的借口,更不能成為地方擴展工業園區的借口;二是應明確相互間的協調工作,及協同發展的問題。
有專家提出的“協同發展應當以北京為核心,與北京相協調。”的觀點,常紀文認為這種觀點并不可取,它可能會造成無章法的協調,協同發展要更多地體現科學性和公平性。
如何完善環境法規標準,架構頂層設計與協調機制?
環境綜合治理上實現四個統一,形成新一代環境監測系統,建立環境質量改善決策支持系統
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整體定位之一是建成生態修復和環境改善示范區,處理好環境與發展的矛盾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京津冀環境污染具有獨特的區域性與復合性特征。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在當下京津冀地區集中出現。點源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業排放疊加,水、大氣、土壤等不同介質的環境污染相互復合,產業結構、生態格局與環境安全相互影響,京津冀呈現典型的環境復合污染格局。
在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賀泓看來,要破解京津冀環境復合污染困局,三地必須突破行政區劃和條塊分割的掣肘,率先在環境綜合治理上實現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執法。
實現四個統一的基礎,在于構建物聯網的立體環境監測系統和區域環境承載力評估與風險管理模式,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統一環境標準和政策,實現風險科學管理和考核,實現京津冀生態修復與環境改善示范區的建設目標。
京津冀三地環境協同發展的過程中,如果污染物排放標準不統一,就會出現“我保護你污染”的尷尬局面,這既不符合區域責任公平的要求,也將造成監管困難。
北京市率先在全國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至原標準的14~15倍左右,為全國最高水平。天津市也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學需氧量4種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平均提高9倍以上,并抓緊制定施工揚塵排污收費標準。河北省出臺《關于調整排污費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至2020年分三次上調排污費標準,但與京津兩地存在較大差距。
統一的環境標準是區域環境保護協同治理的必要前提,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授權省級地方可以制定國家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質量標準,這為京津冀地區統一環境標準提供了可能。
京津冀地區環保“標準均衡化”是協同治理區域污染的前提。天津市環境保護局原總工包景嶺向記者介紹說,目前京津冀三地排污收費標準不一、差距明顯,三地征收標準大約為9:7:1,在京津冀交界地區,易造成排污企業的轉移。建議盡快合理均衡三地排污收費比例,調整到9:7:5左右,并嚴格執法,實現京津冀排污收費標準均衡化。
目前,北京和天津已形成較為完整和嚴格的環境標準體系,為促進各地協同治理污染嚴峻問題,在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統一三地污染物排放標準勢在必行。
但是,河北制定地方環境標準比較北京和天津存在總量偏少、發展滯后、投入不足的問題。河北省本身環境歷史欠賬較多,環境問題更為嚴峻,統一排放標準意味著嚴格的環保要求,河北可能無法順利實施。
對此,常紀文認為,面對這種情況,中央和京津地區應當出資予以支持,逐步實現排污標準的統一。在環境質量標準方面,京津冀適用的環境質量標準均為國家標準,但現實環境問題要求三地制定更高要求的環境質量標準。建議制定國家標準的京津冀地區環境質量標準。
在采訪中,業內專家表示,為整體改善環境質量,達到環境質量標準要求,實施區域總量控制制度是有效措施之一。總量控制應該包括水量的總量控制、區域煤炭、石油使用的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統統籌整個京津冀地區環境容量,再進行三地排污指標的分配。
《環境保護法》第14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應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這一條款雖未將政策環評的內容明確寫入,但卻為其打開了大門,賦予具體實施和深化的空間。
常紀文認為,推進京津冀生態環境協同保護過程中,必將出臺諸多與環境相關聯的政策。在政策制定時,預先制定多個政策方案,再預測、比對可選方案對區域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影響,最后進行優選或否決。
而在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賀泓看來,整合現有環保、國土、氣象、水利和科研系統環境監測(觀測)網絡,依托以物聯網、云計算、多元遙感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形成區域性海量環境信息“系統感知-高效傳輸-大數據處理-智能化應用”的新一代立體化環境監測系統,構建京津冀區域多維動態污染源排放信息平臺,建立京津冀環境質量改善決策支持系統。
編輯:羅韋
關鍵詞:京津冀 協同發展 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