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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濤談文化立法
原標題:全國政協委員王濤呼吁切實加強文化立法工作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8日訊(記者 汪俞佳)完善的文化法律制度對于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至關重要。在今年兩會上,文化立法問題也成為委員們關注的焦點。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出版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王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強文化立法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一項重要任務,呼吁切實加強文化立法工作。
近年來,文化系統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先后出臺了一批法律法規,《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產業促進法》等立法工作也都在穩步推進中。盡管如此,文化立法仍存在諸多問題。
“門類不全、欠賬不少、層級較低、推進遲緩是主要問題。”王濤向記者列舉一組數據:我國現有立法總數約4萬件,其中有關文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數量約1100件左右,不到3%;我國正在施行的200多件法律中,文化領域的法律占比不到2%。
“從數據可以看出,文化領域許多屬于基本法律范疇的法律缺位有多嚴重。比如,《文化產業促進法》、《文化事業保障法》、《文化市場法》、《新聞法》等。還有一些新興文化領域如動漫、網游、數字出版、文化中介等更嚴重,幾乎沒有法律規范。”王濤說。
如何加快文化立法進程?王濤認為首先要加強文化立法的理論研究。“文化立法要充分吸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文化道路和文化制度建設的成果,并使之固定化、規范化。”
還有一個情況讓王濤深感無奈與擔憂,那就是我國文化領域立法層級普遍較低,法律只有《文物保護法》、《著作權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屈指可數的幾件,其他主要通過法規、規章和規范文件對文化行業的各主體、各門類、各環節進行規范。
“以法規和規章為主體對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進行規范,必然帶來規范和調整力度不夠、保護和監管不力等問題。比如,《圖書館法》規范客體涉及文化、新聞出版、教育、科技、廣播電視等多個領域,牽頭單位有利益需要維護和擴張,難以站住公正立場,參與單位更是‘八國聯軍’,既想當裁判員,也難棄運動員,眾口難調。”在王濤看來,部門立法是導致文化領域立法工作推進遲緩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國文化法律質量不高的癥結所在。
去年4月,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牽頭正式成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在隨后的幾個月內,工作小組就法律草案稿征求了各方意見并召開會議。“這一次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立法過程中,由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牽頭調研、起草,是文化立法工作的改革創新,應該成為文化立法的新常態。”王濤建議,今后凡是涉及文化領域的全局性立法,都應該由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相關部門或具有全局視野的部門來主持法律草案的調研、起草工作,以利于統籌全局、權衡利弊、權威決策、加快步伐。
“文化領域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側重義務性和限制性規范,違則繁密,罰則剛性,可對公民各項文化權利的維護和保障比較原則,比較粗線條,對公權力的違法、侵權行為制約和處罰都不力,救濟措施也普遍缺乏,這有悖于文化立法應秉持的公民立場。”王濤進一步認為,文化立法應該更多地體現良法價值和公民立場,要著眼于通過對權力和義務的合理劃分來設定各種主體間的法定權限,既保證公權力的合法、有效行使,也要限制其擴張本能。
編輯:薛鑫
關鍵詞:完善的文化法律制度 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加強文化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