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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月協商座談會上,市政協聚焦“創新基層社會依法治理機制”
濟南市政協全年重點工作貫穿履職為法履職為法既是市政協主動謀劃、有意為之的重點工作,也是廣大委員的自覺行動
“法治”成為履職熱詞
濟南市政協全年重點工作貫穿履職為法
本報訊在12月16日濟南市政協舉辦的雙月協商座談會上,市政協將協商的議題聚焦在了“創新基層社會依法治理機制”上。會上,9位委員和專家與濟南市綜治辦、司法局等8個市直部門的負責同志,從推動社會組織參與基層社會依法治理、以新媒體為平臺開創普法工作新局面、夯實基層社會依法治理的基礎、開展普法進基層活動等多個角度,進行協商交流,形成廣泛的“法治”共識。
這次雙月協商座談會是該市政協2014年度協商計劃的收尾之作。回顧一年來工作,不管是調研視察、界別活動的安排,還是重點提案督辦、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以及協商座談會的籌辦,法治都當仁不讓成為市政協的履職熱詞。
立法協商是濟南市政協的一個品牌,自2006年與市政府法制辦就《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草案)》召開協商座談會至今,已走過了8年歷程,先后參與地方立法協商項目10余件,內容涉及機動車管理、旅游業發展、戶外廣告管理、物業管理等,既有行政法規,也有地方政府規章,提出協商建議上千條。在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市政府辦公廳和政協辦公廳聯合印發的《濟南市立法前協商工作規則》,就立法項目的通報和選擇機制、立法前協商的流程、市政協立法協商力量的組建和協商活動的準備、協商意見的采納和反饋機制等作出規定,立法協商的每個階段都有章可循。
“立法協商已經成為市政協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每年我都踴躍報名、積極參與。”作為開展立法協商的積極呼吁者并多次參加立法協商的法律界代表,王玉亮委員表示,“中央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后,希望立法協商項目更多一些、參與得更有效一些。”
“目前我們正與市政府法制辦溝通,立法計劃一旦確定,我們會第一時間通知委員。”市政協社會文教法制委員會主任張巖積極回應。同時,張巖透露,將依據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對《濟南市立法前協商工作規則》作進一步修改完善,以更好地符合法治要求,體現法治精神。目前,《規則》草案已經市政協主席會議研究。
委員所提提案涉及法治建設的內容占有較大比例,其中不乏一些專業性強、富有真知灼見的提案,比如,王玉亮委員建議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拒不自覺執行法律文書一票否決制度,陳靜委員建議出臺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李榮凱委員建議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民事訴訟活動中的作用,霍建平委員建議推進和深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黃金華委員建議進一步解決法院破產案件受理難問題等等。同時,為方便委員撰寫這方面提案,市政協專門組織委員到濟南12345接聽市民熱線,收集整理關于法治建設的線索上百條,既有關于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大問題”,也有涉及垃圾分類、立交橋命名等方面的“小事情”。
在其他經常性工作中,“法治”的影子隨處可見: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界委員專門就勞動者權益保護問題進行法律知識宣傳;法律界委員先后4次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義務解答人民群眾法律問題幾十件、發放學習資料數百冊;委員們提出的關于設立濟南知識產權法院、推進審判公開力度、實現全市法院系統訴訟離婚信息共享等社情民意信息,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重視和采納;40余名政協委員經推薦,擔任市直有關部門特邀監督員、行風評議員,重點就政府部門依法行政開展民主監督活動……
“履職為法既是市政協主動謀劃、有意為之的重點工作,也是廣大委員的自覺行動。”市政協主席殷魯謙在對全年工作總結時說,“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重要組成部分,有優勢也有責任在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市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作出應有貢獻。”
(李慎生馬思超)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協商 市政協 委員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