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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土改紅利 前提是不損害農民利益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會議指出,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推進。這也意味著,新一輪土地改革的大幕即將正式拉開,圍繞農村土地改革的其他配套文件,也將陸續出臺,并推動農村土地改革向縱深推進。
農村土地沒有形成正常的流動機制,土地的利用效率和運行效率都不高,這種情況需要改變。新的改革意見將農民利益不受損作為三條不能突破的底線之一,是給新一輪土地改革增設了一道安全網。如果沒有這道安全防線,廣大農民對土地改革是會抵觸的,甚至會成為農村土地改革的最大阻力。
縱觀三十多年來的改革工作,凡是把群眾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的,改革一般都比較容易推進。反之,推進的難度就會很大。比較醫療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等,就是不成功的案例。特別是房地產市場改革,更是嚴重損害了廣大群眾的利益,給經濟社會發展留下了巨大隱患,給廣大群眾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創傷。
農村土地改革必須充分吸取過去的教訓,切實保障農民利益。而從近年來各地在農村土地改革方面的探索看,損害農民利益的現象還是時有發生,甚至是隨處可見的。如土地征收,基本是一紙文件、一個通知,就把農民經營的土地轉移到政府或企業的名下了,對農民的補償也是標準極低。一些企業通過這樣的方式,不知從農民手上搶走了多少利益。又如宅基地問題,政府和企業在征用農民的宅基地時普遍存在補償標準低的問題。尤其是土地經營權的轉讓,更是價值低得可以忽略不計。如此一來,很多地方的農民,已經對土地被征用、被流轉具有強烈的抵觸心理。
土地流轉的核心則是放活土地經營權,土地經營權必然會涉及農民的利益問題。在三條底線當中,土地的所有權和耕地紅線問題,一般情況下地方政府也好,企業與投資者也罷,是不大敢觸及的,而經營權問題地方政府和企業可以操作的空間很大。這些年來,圍繞土地所發生的各類群體性事件、整改案件等,很多與經營權問題有關。而在群體性事件和惡性案件發生后的處理過程中,也常常做不到完全充分地保障農民利益。正因為如此,新的一輪土地改革能否真正將改革紅利釋放出來,農民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就成了重要前提。所以,在制定相關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時,就一定要先征求廣大群眾意見,聽聽廣大農民對這些改革政策和方案有什么樣的想法和建議,從而最大限度地確保農民利益不受損傷。
總之,農村土地改革將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也將為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增添強大的動力。關鍵就看我們如何對待農民,如何對待農民的利益。
編輯:羅韋
關鍵詞:農民 利益 民利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