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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調一期工程水價算不清如何確定 全國政協委員:與利益相關者充分協商
因原有的三條路徑已經被證實難以走通,最終多方協調確定的新格局為:將三峽工程基金在三峽工程建成后轉化為大型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其中一部分(前期大概占到75%)用于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剩余部分用于三峽后期建設和扶持。
此時的資金結構變為:中央投資414億元,占16%;南水北調基金減少到290億元,占11%;貸款仍為558億元,占21%;水利工程建設基金1241億元,占49%;地方籌資43億元,占2%。
這種格局減輕了地方的負擔,亦為南水北調干線工程建設做實了建設資金來源。此外,各方還對未來(國務院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是2008年,工程投資以2007年物價水平測算,工程結束是2014年)可能的建設成本上漲預留了空間。
按國家審計署對項目進行審計的最終結果,南水北調的最終建設成本可能在2546億元基礎上再增加約600億元,達到3000億元左右。增加部分通過延長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基金解決,仍不足部分則向銀行貸款,本息由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償還。
但這仍然是較為保守的數字。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杜鷹則在一次建設會議上透露,隨著工程的進展,估計南水北調一期工程通水時的成本將達3500億元。
“兩部制”真意
在南水北調工程總體規劃階段,已制定了南水北調工程水價形成的基本思路,即水價形成與資本市場開放程度相協調,達到既可使水價在居民和企業的承受能力以內,同時又有利于達到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和維持工程良性運行的目的。
為償還至少翻番的建設成本及利息,同時維持工程的后期運營,南水北調水價的制定,并不容易。
中國現行的水價制定標準是并不復雜的單一制水價,即“工程成本+稅費+合理利潤”。
但是,“如實行單一制水價,工程管理單位將完全受制于受水區的用水需求情況,”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經濟與財務司司長朱衛東近期在《南水北調報》上刊文解讀,“一旦受水區用水量較少(甚至不用水),工程管理單位將不能收取到足夠的水費,無法償還工程運行維護費用及貸款本息,無法持續運行。”
為滿足上述多重水價標準,南水北調在尚不成熟的基礎上設定了新的水費收取模式,即“兩部制水價”。
所謂“兩部制”,是根據產品成本分為固定及變動成本原理,將產品價格分為基本價格(或容量價格)及計量價格兩部分。前者對應固定成本,后者對應變動成本及利潤等變動因素。這種制度下的基本價格按一定銷售量核定,不隨銷售變化而變化,計量價格則按實際銷售量收費。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水價 工程 南水北調 調水 成本 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