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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沒酒處置不辨真偽是一種反向提醒
日前,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發布《關于黃山市紀委罰沒酒處置網絡競價的公告》稱,受黃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委托,該中心對一批紀委罰沒酒在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淘寶網,同步以網絡競價的方式公開處置。其中未經鑒定的酒,1.01元起拍;已經鑒定的,按物價部門定價起拍。(10月20日 澎湃新聞)
公開拍賣處置罰沒酒,本身并不存在問題。但如此公開宣稱低價拍賣未經鑒定的罰沒酒,已然不妥。一方面,根據相關規定,酒作為特殊商品,在沒有質量保證的情況下,是不能在市場流通的,這其中自然就包括公開拍賣的方式;另一方面,這種不辨真偽的處置方式,也與處置罰沒酒本身的嚴肅性顯得格格不入。
事實上,這并非地方紀檢部門第一次在網上公開拍賣罰沒物品。如2014年5月,溫州市紀委也曾發布公開拍賣收繳物品的消息。拍賣的拍品大體分為名酒、貴金屬收藏品、首飾、滋補品以及其他雜項。但與這次黃山紀檢部門不辨真偽不同的是,彼時溫州拍賣行的工作人員曾表示物品價值都經過了專業評估機構評估。顯然,后者的操作更符合相關規定,也契合公眾對于罰沒品處置的常識認知。
而拍賣環節對于罰沒品不分真偽的做法,其負面影響更是多方面的。違背相關規定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正如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參與拍賣的罰沒酒屬于國有資產,拍賣所得的收入將收歸國庫。那么,將未經鑒定的酒低價拍賣,一則可能令真酒被賤賣,間接損害了國有資產;二則,也可能影響到對貪腐物品的實際估值,甚至對被罰沒對象的處罰定性產生誤導??梢?,這種不分真假的拍賣行為,不僅是觀感不好,其背后更關系到紀檢部門的公信力。
對罰沒品的處置,也是反腐正義實現的一個重要環節。處置是否得當,直接影響到人們對于反腐執紀的認同程度。本來,以線上形式公開拍賣罰沒物品,對于提升罰沒品處置情況的透明度無疑是大有裨益。但讓未經鑒定的罰沒酒參與拍賣,顯然是自降透明度,難免給外界留下想象與質疑空間。比如,既然未經鑒定就可以拍賣,誰來保證不留下“以假亂真”或“以真亂假”的可能?
《黃山市公共資源交易若干規定》顯示,與第三方資產處置平臺合作,是該市創新資產處置方式之一,旨在進一步提高資產處置效率和效益。這一做法的初衷確實值得肯定,但提高資產處置效率和效益,不能以犧牲“真假”為代價。特別是在紀委罰沒品處置上,理當一是一、二是二,來不得半點含糊,稍有不慎,都可能得不償失。而隨著反腐的深入與常態化,對于違法違紀人員罰沒品的處置,從數量和頻率上都將有顯著提升,如何既確保處置的效率與效益,又提升處置的規范性與透明度,確實考驗著各地的紀檢部門。畢竟,人們之所以關注這一個案,說到底更是關注貪腐查處的公開、公平、公正問題。而黃山市不辨真偽的拍賣做法,顯然是一個反向的提醒。(朱昌俊)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罰沒酒處置 不辨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