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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文佳:堅持制度創新激發更大城市治理效能
作者:崔文佳
城市是一個龐大的有機體,每個片區、每個單元、每個細胞的治理都是城市治理的縮影。城市的現代化程度越高,對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越高。此番物業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了北京城市治理的制度體系。切細切小治理單元,精準對接群眾訴求,明確責任主體,讓街道、鄉鎮所代表的“塊”與職能部門所代表的“條”相互協調,有力支撐起城市精細化治理體系這張大網。
小區物業費收多少誰說了算?專項維修資金如何監管?不稱職的老物業“賴著不走”怎么辦?諸如此類的棘手問題,如今有望被一攬子破解。《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近日提請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針對過往一些“老大難”問題,條例草案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創新,其中一大亮點便是提出構建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框架下的物業管理體系,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治理,推動在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中建立黨組織。
物業管理這事說起來不大,卻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感,也影響著北京“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成色。著眼現實,我們不難發現目前北京小區管理的種種痛點:門禁不禁,車位難求,環境臟亂,設施殘破等等。一些小區的管理水平為啥不給力?數據顯示,全市一萬多個小區中,有物業管理的不到半數,還有一些小區,物業公司只是“甩手掌柜”,而居民賭氣不交物業費,一來二去成了僵局。而按照最新條例,物業管理正式“入編”社區治理,既明確了誰來監管物業的問題,又充實了社區治理力量,可謂對癥下藥。
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是北京的特色,力求發現“治理缺環”,激活“責任盲區”。當前,北京城市治理的導向鮮明,就是大抓基層、到一線解決問題,一條12345熱線,詮釋著“民有所呼、我有所應”。街道社區身處一線,直接對接市民訴求,也面臨不小壓力和不少難題,比如轄區里許多小區,明明是產權單位、物業公司不作為,基層干部也不得不為其收拾爛攤子。針對這種情況,條例草案一方面捋順了社區監管物業的關系,壓縮了推諉扯皮的空間;一方面將黨的組織體系與基層治理體系有機融合,以黨組織引領各種力量“跟著干”,最大程度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城市治理優勢。
城市是一個龐大的有機體,每個片區、每個單元、每個細胞的治理都是城市治理的縮影。此番物業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北京城市治理的制度體系。從早些年路長、河長、街巷長、樓門長等一大批“長”活躍于大街小巷,到近些年“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接訴即辦”“未訴先辦”等調動相關部門“集體會診”現實難題,再到深化以“賦權、下沉、增效”為重點的街道鄉鎮改革,這些舉措的切入點或許不同,但思路一以貫之,那就是基層導向、問題導向、民生導向,切細切小治理單元,精準對接群眾訴求,明確責任主體,讓街道、鄉鎮所代表的“塊”與職能部門所代表的“條”相互協調,有力支撐起城市精細化治理體系這張大網。
城市是見證國家發展的重要地標。從發達國家城市化發展的一般規律看,我國現在開始進入城鎮化較快發展的中后期。全國80%以上的經濟總量產生于城市、5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管理和建設好城市,很大程度上關系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作為首都,作為具有代表性的超大型城市,北京有責任也有義務為探索更有效的城市治理貢獻更多“北京經驗”、拿出更多“北京方案”。從近些年的實踐看,我們的邏輯很清楚。一是“破”,堅決破除阻礙發展的陳舊觀念、體制機制,“逢山開路,遇水架橋”;二是“立”,鼓勵基層大膽探索、大膽創新,把探索出來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上升為管長遠的制度和法規。
城市的現代化程度越高,對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越高。放眼未來,我們還要繼續勇于探索,聯系北京實際,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運用制度威力應對風險挑戰的沖擊,激發更大的治理效能。這既是為了滿足全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將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應有貢獻。(崔文佳)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治理 城市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