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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發不搭肩"的校規跑偏了
“男生無鬢角、無染發、短劉海;女生發不搭肩、短劉海。”3月16日,湖北咸寧高中對學生發型作出規定。3月18日上午,咸寧高中學生工作處楊姓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此舉系學習衡水中學的“學生頭”,在班級試點后學生反應良好才推廣到全校,若學生不按規定剪發將通知家長帶回理發,達到要求后回校學習。(3月18日澎湃新聞網)
咸寧高中的這一奇葩校規之所以引發廣泛爭議,主要是因為這一校規跑偏了。
眾所周知,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地方,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校當然有權制定校規,來規范學校師生的語言和行為,通過校規加強學校管理,從而為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與生活環境,更好地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但是,任何中學制定的校規,都不能突破《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規定。從道理上說,由教育部頒布實施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是各地基層學校必須遵守的“上位法”,也是各個學校制定校規的依據,按照“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原則,學校制定的校規不能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產生沖突。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第2條明確要求:“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燙發,不染發,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發,女生不穿高跟鞋。”很顯然,咸寧高中規定女生“發不搭肩”已經超越了《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對學生發型的要求。
報道中提到,咸寧高中作出這一規定,其初衷是“為讓大家把更多的心思用在學習上,避免滋生攀比等不良風氣,為端正學風校風,體現青少年朝氣蓬勃的精神風貌”。然而,學生不剪短發,就不能把心思放在學習上了?剪了短發,就一定會一門心思學習了?倡導學生認真學習沒有錯,但為什么把勁使在學生頭發上呢?向衡水中學學習,如果不學人家如何抓課堂教學、如何抓學風校風,只學所謂“學生頭”,是不是抓住了芝麻卻丟了西瓜?至于該校規定“凡未達到規范發型要求的學生,每人次扣班級量化分1分,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回理發,達到要求方可回校學習”,則更近乎蠻不講理了。老實說,過于偏執甚至病態的校規折射出的是學校管理的無序和混亂。
希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趕緊叫停咸寧高中的這一錯誤做法,引導學校將有限的精力花在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提升管理水平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校規 學生 學校 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