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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聯合調查組亮劍八家公司勒令整改
11月28日上午,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組織召開網約車順風車進駐式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新聞通氣會,通報滴滴公司存在7方面33項問題,未完成安全隱患整改前繼續下架滴滴順風車業務。
問題包括:順風車產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公共安全隱患問題較大、網約車非法營運問題突出、應急管理基礎薄弱且效能低下、互聯網信息安全存在風險隱患、社會穩定風險突出等。
針對上述問題,檢查組也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一是未完成安全隱患整改前繼續下架滴滴順風車業務。二是依法處置非法營運行為。對網約車平臺、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開展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加大對相關平臺公司的處罰力度。三是依法對滴滴公司主要負責人及法人代表等予以行政處罰,并責令滴滴公司對內部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理。四是對滴滴公司涉嫌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和發布違法廣告等行為開展約談,并依法處置。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分別對滴滴公司在網絡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市場競爭行為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
據悉,聯合檢查組已向滴滴公司反饋了檢查發現的問題清單,并提出了27項具體整改要求,要求滴滴公司在兩周內制定相應整改方案和具體措施,并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會上,聯合檢查組還分別向首汽約車、神州專車、易到用車、美團打車、曹操專車、高德、嘀嗒出行等7家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反饋了檢查情況和相關問題清單,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在兩周內制定完成整改方案和具體措施。
對于這7家平臺公司,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網約車合規率仍有不足、安全生產管理亟需增強、公共安全防范存在不足、互聯網信息安全存在風險隱患、部分產品資金結算模式不合規存在安全風險等。
對此,檢查組提出的整改要求主要包括:一是全面依法合規經營。按照相關規定加速車輛和駕駛員有關許可申辦進度,盡快實現平臺下轄車輛及駕駛員全部合法合規,清退不合規車輛和駕駛員,規范產品資金結算模式。二是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客服團隊建設,提升客服團隊認知及處置能力,定期開展培訓,不斷提高平臺公司和駕駛員應急處置能力。三是提高線下管理服務能力。完善車輛及駕駛員管理機制,提高線下服務質量,確保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到位。四是加強公共安全問題治理。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完善平臺APP功能設置和加強車輛風險管控,及時處理車輛動態風險隱患。五是提升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做好等級保護相關工作,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完善數據分級分類管理辦法,關鍵數據應加密存儲,防止用戶個人信息泄露。(記者 王璐)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整改 約車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