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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習根:讓法治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作者: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汪習根
內容提要:法治觀念是法治體系運行必可不少的組成部分,與制度規范相互作用、相輔相成。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引導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基礎,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現實意義。要深入理解法治觀念的豐富理論內涵,重點把握其規則觀、權利觀、公平觀、倫理觀、主體觀,在科學認識當前全民法治觀念發展水平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塑造法治信仰、健全普法機制、強化制度支持、繁榮法治文化等舉措進一步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法治體系不僅是一套完整的制度規范體系,也是一個先進的價值觀念體系,是制度與觀念的有機統一。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已經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法律規范不斷完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戰略部署。習近平同志指出,“注重培育人們的法律信仰、法治觀念、規則意識,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營造全社會都講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環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在全體人民中牢固樹立法治信仰、法治觀念、法治思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深入理解法治觀念的豐富內涵
法治觀念不僅是人們對法治的一般性認知,還表現為對法治的態度、喜好,是法治情感認同與法治思維習慣的融合,是法治規則意識與價值理念、實體觀念與程序意識、思想認同與行為服從相統一的結果。歸結起來,法治觀念的內涵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規則觀。法律規則的權威性是法治的首要特征。嚴守法律規范、崇尚法律權威的規則觀是法治觀念的基本要素。規則觀要求人們不僅懂規矩、守規矩,更要形成規則至上的理念。應牢固樹立規則意識、尊重規則權威、自覺遵守規則、依據規則行事、捍衛規則尊嚴,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觀念,并將這種觀念融入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之中,自覺將法律規則作為生活準則。
權利觀。法治不僅僅表現為制度規范,還是價值的集中展示。法治觀念包含著依法實現權利的價值訴求。其中,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憲法規定的原則,維護人的尊嚴與權利是法治的魅力所在。現代社會,法治是權利的最佳實現方式,維護法治實質上就是維護權利。權利與權力也是一體兩面的關系,國家的權力來源于人民的權利;人民要行使好當家作主的權利,管理、監督、制約好權力,也需要形成符合法治要求的權利觀。
公平觀。法律乃天下公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社會需要依靠法治來確認公平的原則、構造公平的規則、適用公平的程序、維護公平的結果,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法治能夠通過實體規范,公正地配置權利與義務,通過程序規范公正地解決社會矛盾糾紛,使越軌的行為得到糾正、失范的秩序得以修復、斷裂的關系得以彌合、受損的權利得到救濟。失去了法治,無論是機會公平、結果公平,還是權利公平、規則公平,都難以維系。所以,講法治就是講公平,公平觀是法治觀念的內核之一。
倫理觀。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道德對法治體系的構建與運行具有無可替代的價值引導、激勵與糾偏功能。良法善治要求實現法治與德治的結合。只有以道德滋養法治,在法治中注入理性的精神、德性的要求,才能讓法治更加充滿活力,獲得興旺發達的源頭活水。所以,是非、對錯、善惡、美丑、真假等道德觀念與倫理要求同樣應當體現在法治觀念中,沒有道德維度的法治觀念是缺乏生命力的。
主體觀。法治主體觀是法治觀念的重要內容。這主要體現為堅持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同時,也要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全體社會成員都應樹立法治建設主人翁意識,以法治主體而非客體、法治施行者而非被動接受者的姿態,積極主動地投身于法治建設。
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法治觀念
讓法治觀念在人們心中牢固樹立起來,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國家治理現代化離不開對權力的法治監督和對秩序的法治維護。無論是對權力的監督制約,還是對秩序的服從信守,都需要人民對法律發自內心的真誠擁護,增強法治觀念也就成為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思想條件和必然要求。只有增強法治觀念,才能凝聚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強大精神動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法治教育體系建設初見成效。我國逐步形成了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學歷教育與一般培訓相結合的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深入實施五年普法規劃,把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貫徹到普法宣傳教育之中。黨中央加強頂層設計、采取有效舉措,切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把剛性的法律之治與柔性的道德之力融為一體,向社會傳遞正確的價值導向。同時,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這也對促進廣大群眾自覺守法、涵養法律意識起到了示范作用,全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日益強化。
也應當看到,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人們的法治觀念還存在一些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比如,還有一部分社會成員對法律規范表現出無知或冷漠,以致無視規則秩序。少數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現象依然存在。為解決這些問題,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有力有效舉措,不斷增進全民法治觀念。
樹立法治信仰。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如果說尊法守法是法治觀念的基本實踐要求,那么,信仰法治則是法治觀念更高級的形態。塑造法治信仰,需要充分重視和發揮立法執法司法的示范效應,提高法律的公信力;使全體社會成員深刻認識到法治能夠保障個體有尊嚴地生活,是實現自身美好生活的必需,使法治觀念內化于心,使廣大人民群眾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健全普法機制。堅持把全民普法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加大力度,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從少年兒童的規則意識啟蒙到成人法治教育,形成終身學法的教育體系。其中,學校教育是法治觀念培育的主陣地,要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社會培育是增強法治觀念的重要渠道,基層社區、社會組織、公司企業和媒體輿論等應積極引導公民樹立牢固的法治觀念。
強化制度支持。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發揮鄉規民約、組織章程與社區規范等基層社會自治制度在增強法治觀念中的作用,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制度環境。
繁榮法治文化。法治觀念的深化離不開法治文化的培育。要立足實際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發展先進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更好構筑法治的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為強化全民法治觀念提供文化環境。重視開發多樣的法治文化產品,把法治內容納入精神文明建設,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創建活動,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樹立先進法治典型,弘揚法治正氣。豐富法治文化載體,建設和利用法治新媒體、網絡平臺、大數據、案例庫等,更好把握和引領網絡時代的法治文化動向,增強法治文化創建實效。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法治 觀念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