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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啟動民企降成本 派發萬億元減負紅包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發現,近期,浙江省、河北省、上海市、廣東省、江西省、江蘇省、湖南省等地密集出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其中在降低成本方面,規模預計達萬億元。
各地出臺一攬子政策
中國財政預算績效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群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自民營企業座談會召開后,各省市開始有針對性地為民營企業發展松綁、減負,尊重民營企業、發展民營企業的社會氛圍正在形成。特別是在當前我國經濟穩中有變、下行壓力有所加大和國際環境更趨錯綜復雜的情況下,部分企業經營出現困難,民營企業困難更為突出,對就業、投資、消費、外貿都產生一定沖擊。所以,無論從經濟環境的客觀現實需要,還是從企業創新發展的主觀愿望要求,都要求政府實施大規模的減稅降費政策來提振經濟發展的信心和動力。
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總監唐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降成本”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項重點工作之一,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覆蓋面最廣的一項基礎工作。因為本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由政府方主導的經濟發展結構優化工作,所以“降成本”主要是通過政策端的優化,借由簡政放權、稅收體系改革、優化生產資料供給模式等手段來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
“從中央與各地已出臺的政策來看,當前政府層面對實體經濟企業降成本的支持已包括通過稅收改革為企業減稅降費;通過調整生產資料價格為企業降低生產成本;通過對金融機構進行行政干預來為企業降低融資成本;以及通過簡政放權來間接降低企業管理費用等主要手段。”唐川說。
具體來看,11月7日上午,廣東省發布《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針對民營企業反映突出的痛點難點問題,推出10個方面、59個政策點的措施。此前,廣東省發布“實體經濟新十條”,官方預計,實施后2018年-2020年可累計為企業直接降成本超2000億元。
11月6日,江西省印發了《關于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補充政策措施的通知》,減稅降費方面,預計每年可為企業減負200億元左右。據江西省發改委初步測算,這次新出臺的22條降成本政策措施每年可為企業減負360億元左右,加上前期已出臺三批次130條政策措施全部落地后,今年可望為企業減負1200億元,三年可減負2800億元。
11月5日,江蘇省發布《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從稅費負擔、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電成本、物流成本、融資成本、創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共8個方面、28條政策措施,進一步降低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預計可為實體經濟企業降本減負600億元左右。
上海市近日發布《關于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在稅費方面為企業減負。比如,要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地方權限內的有關稅費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降到法定稅率最低水平。要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實施新增產業用地出讓底線地價管理。
河北省近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降低成本減輕負擔促進實體經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此前,河北省印發的《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動計劃(2018-2022年)》,提出力爭2018年至2022年,每年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300億元,5年降低1500億元左右,切實讓企業輕裝上陣。
“降低企業成本有助于經濟的平穩運行。”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級宏觀策略研究員楊芹芹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中美貿易戰對進出口企業貿易造成了一定的沖擊,金融去杠桿的推進使得部分實體經濟企業面臨融資難的局面。在這種背景下,各省切實降低企業的成本負擔,能夠擴大企業的發展空間,起到提振經濟的作用。同時,降低企業成本是減輕國民負擔的延續政策。前段時間的個稅改革著力解決個人的稅收負擔,加上此次大規模的降低企業的負擔,均是切實減輕國民負擔的措施。
唐川表示,對于市場內的企業而言,降低了成本就能夠產生更多的利潤,從而有更多的資金投入到研發中,創造更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和服務,進而打造良性循環的發展模式,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任。
降成本要多策并舉
“各地在落實國家大幅度減稅降費的基礎上,進一步加碼減稅降費力度,積極為企業發展減負,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等于政府給企業出讓部分利益,增加了企業收益,對改善企業財務狀況、緩解資金壓力、提升企業競爭能力將發揮重要作用。”張依群指出,目前,中央和各省的減稅降費政策基本都是普惠制,有利于企業的平等競爭和公平發展。社會上普遍認為企業的稅費成本高,主要集中在費上,各種非經營性費用比如養老、醫療等制度性成本和隱性成本較多,部分政府部門、單位、個人干預企業經營活動、收取費用利益的現象依然存在。
張依群建議,降成本一方面要繼續擴大普惠制的減稅降費規模,實現企業稅費負擔普遍降低;另一方面,要加大對涉企收費監管力度,除制度性繳費成本降低外,減少政府對企業干預,重點查處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違規收費和罰款,改善營商環境,提振企業信心。
楊芹芹建議,降成本要注重結構上的側重和傾斜。一是要切實降低民營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的成本負擔;二是要通過降成本培育和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助力新舊動能轉化。同時降低成本過程中,融資機構要加強甄別和篩選能力。關注發展前景好、能帶來顯著收益的企業,逐步停止對于僵尸企業的不必要扶持。
“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利潤率低但融資成本高是阻礙實體企業發展的主要原因,也是實體企業‘脫實向虛’的主要誘因。所以,為實體產業整體降低融資成本應是本階段降成本的一個主攻方向。”唐川建議,通過上市制度的完善和輔導優質企業上市,幫助企業拓寬融資途徑;進一步優化銀行等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產業發展的專項措施,并讓利潤率低但具有較高社會價值、前沿性的企業得到有力的扶持;引導國資產業基金、國有金融機構投資基金將投資配額更多地傾向于實體產業,并引入市場化考核機制、放寬業績考核周期,讓這些基金可以更好地匹配企業發展的需求;引導金融機構拓展債轉股、資產證券化服務范圍,完善非上市企業資產交易工具等。
唐川認為,“降成本”不能僅關注企業的顯性成本,對于民營企業很多隱性成本也需要高度關注。當前民企無論是找金融機構融資還是競標項目,“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等隱形壁壘依然存在,無形中提升了民企的溝通成本、時間成本,也造成了民企在很多項目上不必要的資金投入。目前中央已經確定將通過調整金融機構績效考核模式、優質項目定向推介和改善地方政府在民間投資事務管理中的不足之處等方式對民企進行更為全面的支持,未來在這些思路進一步落實的過程中如果能指導各相關單位在管理文件中明確“歧視”民企行為的處罰措施,相信將能為民企塑造更為公平、規范、開放的市場環境,對民營企業降成本也將起到顯著的正向作用。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成本 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