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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收入影響與消費傾向
三、 “黃宗羲定律”:未來可支配收入的陷阱
現在來討論一下消費函數中的第二個自變量,即未來可支配收入預期()的變化。
學者秦暉曾依據明代思想家黃宗羲的學說,在其論文《并稅式改革與“黃宗羲定律”》 中總結得出:中國歷史上的稅費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改革后,農民稅負在下降一段時間后又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觀察我國歷次個稅改革的數據可以發現,個稅收入增速短期下行后便迅速反彈至高位,并且出現個稅收入增速長期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特征(圖5)。這種現象說明,歷次個稅改革并未對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提升產生積極影響,因而不利于居民可支配收入預期的改善。
雖然個稅僅是影響可支配收入增速的諸多因素之一,但個稅改革作為新增的外生變量,理應對可支配收入增速產生直接影響,減稅效果應當體現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提升。但歷史數據顯示:
(一) 除少數年份外,個稅增速總體上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尤其是2013年以來,個稅增速幾乎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兩倍,而且二者的差距有不斷擴大的趨勢。
(二)個稅增速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間呈現正向關系。除2005年個稅改革推動形成2006年個稅增速下降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提升的喜人局面之外,其他兩次個稅改革在降低次年個稅增速的同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卻并未出現提升,反而出現了下降(圖5)。相關性分析也未發現個稅增速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間有明顯的相關關系(附錄二),指望個稅改革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并未獲得歷史數據的支持。
圖 5:個稅增速下降短期化且長期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
資料來源:WIND、招商銀行研究院
經典的消費理論認為,居民消費是居民收入的函數。持久收入消費理論更進一步認為,消費者對未來收入增長的預期將對消費產生重要影響。即使短期可支配收入增多,若消費者不相信收入的增加會持續下去的話,便不會立即增加消費;如果消費者能夠判定收入的增多是持久性的,那么其消費也會隨之調整到與新的收入相應的水平上。
四、 消費降級的佐證:邊際消費傾向低迷
最后,我們來看看消費函數中的第三個自變量:邊際消費傾向(MPC)的變化。
近年來,我國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出現了大幅快速下滑,從2014年的0.78大幅下降至2017年的0.49,其中緣由值得仔細玩味。從個稅改革的角度而言,寄希望于減稅而提升邊際消費傾向似乎并不現實。
從歷史數據來看,幾次個稅改革并未對居民邊際消費傾向產生一致的影響。2005年10月的個稅改革,起征點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個稅增速由2005年的21%下降至2006年的17%,同時,邊際消費傾向反而從0.71下降至0.60。2007年12月的個稅改革,起征點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因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個稅增速大幅下降至2009年的6%,居民邊際消費傾向大幅提高至0.73,個稅改革對邊際消費傾向的提振似乎較為明顯。2011年6月的個稅改革,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個稅增速大幅下滑至2012年的-3.9%,但居民邊際消費傾向卻并未出現預想中的上升,反而下降至0.55,個稅改革未能提高居民邊際消費傾向(圖6)。相關性分析未發現個稅增速與邊際消費傾向間有顯著的相關關系(見附錄二),因此,指望個稅改革提振居民邊際消費傾向至少未能獲得歷史數據的支持。
圖 6:歷次個稅改革與居民邊際消費傾向的關系
資料來源:WIND、招商銀行研究院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個稅改革 收入 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