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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 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
第十七章 完善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
始終堅持把農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為基本出發點,著力增強農民參與融合能力,創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聯農帶農有效激勵機制,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
第一節 提高農民參與程度
鼓勵農民以土地、林權、資金、勞動、技術、產品為紐帶,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依法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強化農民作為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挖掘集體土地、房屋、設施等資源和資產潛力,依法通過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賃等形式,積極參與產業融合發展。積極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農技指導、信用評價、保險推廣、市場預測、產品營銷等服務,為農民參與產業融合創造良好條件。
第二節 創新收益分享模式
加快推廣“訂單收購+分紅”、“土地流轉+優先雇用+社會保障”、“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多種利益聯結方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鼓勵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與合作社、家庭農場、普通農戶等組織共同營銷,開展農產品銷售推介和品牌運作,讓農戶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設立風險資金、為農戶提供信貸擔保、領辦或參辦農民合作組織等多種形式,與農民建立穩定的訂單和契約關系。完善涉農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明確資本參與利潤分配比例上限。
第三節 強化政策扶持引導
更好發揮政府扶持資金作用,強化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聯農帶農激勵機制,探索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農戶數量和成效作為安排財政支持資金的重要參考依據。以土地、林權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鼓勵將符合條件的財政資金特別是扶貧資金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農戶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護,探索實行農民負盈不負虧的分配機制。
第十八章 激發農村創新創業活力
堅持市場化方向,優化農村創新創業環境,放開搞活農村經濟,合理引導工商資本下鄉,推動鄉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新動能。
第一節 培育壯大創新創業群體
推進產學研合作,加強科研機構、高校、企業、返鄉下鄉人員等主體協同,推動農村創新創業群體更加多元。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依托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資源,推動政策、技術、資本等各類要素向農村創新創業集聚。鼓勵農民就地創業、返鄉創業,加大各方資源支持本地農民興業創業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科技、信息、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向鄉村集聚。
第二節 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發展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支撐服務平臺,健全服務功能,開展政策、資金、法律、知識產權、財務、商標等專業化服務。建立農村創新創業園區(基地),鼓勵農業企業建立創新創業實訓基地。鼓勵有條件的縣級政府設立“綠色通道”,為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提供便利服務。建設一批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降低創業門檻。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做好返鄉人員創業服務、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
第三節 建立創新創業激勵機制
加快將現有支持“雙創”相關財政政策措施向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拓展,把返鄉下鄉人員開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所需貸款按規定納入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支持范圍。適當放寬返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準,吸引更多返鄉人員入園創業。各地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要確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支持農村創新創業。
專欄6 構建鄉村產業體系重大工程 新華社發
第六篇 建設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快轉變生產生活方式,推動鄉村生態振興,建設生活環境整潔優美、生態系統穩定健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第十九章 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以生態環境友好和資源永續利用為導向,推動形成農業綠色生產方式,實現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一節 強化資源保護與節約利用
實施國家農業節水行動,建設節水型鄉村。深入推進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建立健全農業節水長效機制和政策體系。逐步明晰農業水權,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落實和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切實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降低耕地開發利用強度,擴大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制定輪作休耕規劃。全面普查動植物種質資源,推進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和利用。強化漁業資源管控與養護,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海洋漁船“雙控”和休禁漁制度,科學劃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區域,建設水生生物保護區、海洋牧場。
第二節 推進農業清潔生產
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統,推進化肥農藥減量施用,完善農藥風險評估技術標準體系,嚴格飼料質量安全管理。加快推進種養循環一體化,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推進農林產品加工剩余物資源化利用,深入實施秸稈禁燒制度和綜合利用,開展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推進廢舊地膜和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加大近海灘涂養殖環境治理力度,嚴格控制河流湖庫、近岸海域投餌網箱養殖。探索農林牧漁融合循環發展模式,修復和完善生態廊道,恢復田間生物群落和生態鏈,建設健康穩定田園生態系統。
第三節 集中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
深入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積極推進重金屬污染耕地等受污染耕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進治理與修復。加強重有色金屬礦區污染綜合整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控制地下水漏斗區、地表水過度利用區用水總量。嚴格工業和城鎮污染處理、達標排放,建立監測體系,強化經常性執法監管制度建設,推動環境監測、執法向農村延伸,嚴禁未經達標處理的城鎮污水和其他污染物進入農業農村。
專欄7 農業綠色發展行動 新華社發
編輯:秦云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中共中央 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