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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
新華社廣州8月20日電(記者胡林果)記者從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獲悉,8月20日起,廣東省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申請人可以通過廣東省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系統自主申報企業名稱,企業名稱不再實行預先核準。
根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實施辦法》,申請人可以自主申報企業名稱,除了依法應當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核準或者涉及前置審批事項的企業名稱之外,企業名稱不再實行預先核準,進一步提高名稱登記效率,縮短企業創辦時間。
廣東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適用于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開辦的企業(不含分支機構),包括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申報成功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30天,申請人應當在名稱保留期內依法辦理企業登記,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轉讓,保留期滿未辦理企業登記的,申報成功的企業名稱自動失效。申請人申報名稱成功后,可以到工商登記窗口辦理工商登記業務,也可以申請網上登記。
據了解,7月20日起,廣東省工商局在佛山等8個地市和廣東省工商局本部試點開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截至8月19日,自主申報的企業名稱數量突破3萬個。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名稱 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