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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排污許可制度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我國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成效綜述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 題:健全排污許可制度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我國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成效綜述
新華社記者高敬
就在這幾天,河北省滄州市一家石化企業拿到了環保部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這是企業未來三年大氣、水、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物排放的依據。
當前固定污染源仍然是我國污染物排放的主要來源,實施統一公平、覆蓋全面的排污許可制度,是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重要改革舉措。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明確要將排污許可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為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依據,為高效監管固定污染源,有效改善環境質量奠定制度基礎。
據生態環境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從上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各地陸續試點實施排污許可制,取得初步成效。但總體看,排污許可制在推動企事業單位落實治污主體責任方面的作用發揮不突出,環保部門依證監管不到位。
“改革后的排污許可證是企業生產運行期排放廢水和廢氣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這位負責人說,企業排放水和大氣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排污許可證上予以明確,同時明確了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要求、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總量、排放去向以及自行監測等環境管理要求,從而解決了污染治理主體不清楚、責任不明確的問題。
同時,通過排污許可證將排放總量要求落實到每個企業、每個排放口,為建立企事業單位總量控制制度,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有效實施排污權交易、環境保護稅等奠定了基礎。
一年多以來,生態環境部大力推進排污許可制改革,推動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從單純管企業轉向對排放口的精細化管控,從管控四項主要污染物轉向多污染物協同管控,從管控一般情形轉向日常管理和重污染天氣等特殊時段相結合的綜合管控,促進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有效銜接,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加快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改革效能初步顯現。
這位負責人介紹,2017年,全國已經完成火電、造紙、鋼鐵、水泥、石化等重點管理的15個行業企業共計2萬余張排污許可證核發;管控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口3.54萬個,管控廢水主要排放口1.80萬個,有效推動我國重點工業行業污染物減排任務落實。
今年4月在福建省福州市舉行的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成果展上,生態環境部推出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成為大眾矚目的焦點。
手機掃一掃水泥廠沙盤模型上“企業污染源監管公示欄”里的二維碼,水泥廠的排污許可信息就立即在屏幕里彈出來,清晰地顯示著企業地址、排污口數量、被許可排放哪些污染物等信息。
這位負責人表示,建成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平臺與環境保護稅征收平臺、企業征信平臺數據共享,解決數出多門和監管效能不高的問題,同時也為方便社會公眾監督,提高環保部門規范執法、精細化執法和信息化執法水平奠定基礎。
下一步,我國將加快排污許可改革實施進程,推動《排污許可條例》制定出臺。組織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全面摸清排污企業底數,有序推動排污許可證核發,到2020年實現排污許可制度對所有固定污染源全覆蓋。
同時,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將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力度,重點打擊企業無證排污、超標超總量排污、不按規定自行監測等違法行為。健全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和信息強制披露制度,將違反排污許可行為納入信用評價體系。落實地方政府管理責任,將各地推進落實排污許可制的情況納入中央環保督察,對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企業數量多的地區,實施量化問責等,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排污 企業 排放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