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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減的減,該停的停”——江蘇敢于“割肉”為企業清費減負
新華社南京4月26日電 題:“該減的減,該停的停”——江蘇敢于“割肉”為企業清費減負
新華社記者 鄭生竹、陳煒偉
“集團要將旗下兩家子公司合并重組,但在辦理產權變更時,被告知要收取70多萬元非住房轉讓手續費。”劉海峰認為,這本屬于公司內部重組行為,收取費用不太合理。
劉海峰是江蘇罡陽集團副總經理,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決定向江蘇省物價部門反映,沒想到“后來一分手續費沒交”,還推動了一項減費政策的落地。
在接到劉海峰的情況反映后,江蘇省物價局與江蘇省財政廳等部門緊急會商,并出臺了《關于規范房屋轉讓手續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這一通知的出臺,意味著會為更多像李海峰這類企業行為減負。
“收費項目背后往往都有一種利益關系,要從源頭上去梳理一些收費存在的原因和理由,該減的減,該停的停。”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孔祥平認為,清費工作相當于讓一些部門割肉,難免會有抵觸情緒,但改革不能因此而停步。
“按照老標準,購置一臺卸船機要支付13.5萬元的安裝監督檢驗費,而新標準施行后僅需2200元左右。”崔劍所在的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最近正在搬遷、新建港區,將要購置一批起重設備,作為分管公司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他很欣喜能趕上今年開始實施的特種設備檢驗費降費改革。
2016年以來,江蘇共取消、停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80余項,取消、降低、放開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50余項,每年可減輕企業涉費負擔145億元,帶來實實在在的“減負感”。
此外,綜合發揮輸配電價改革和電力市場化交易等政策效應,也為一些耗能大戶節省了不少用能支出。
南京高速齒輪制造有限公司是當地的用電大戶,2017年用電量達到1.9億千瓦時,當年7月1日降低電價后,半年內公司直接減少支出230萬元。在價格部門的協調下,該公司還參與電力公司直接交易,全年又減少了421萬元支出。
2016年,江蘇物價部門兩次下調一般工商企業用電價格共每千瓦時3.85分,相當于為工商企業用電減少35億元支出。2017年,利用基金附加“兩取消兩降低”及輸配電價改革空間,江蘇物價部門又下調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別用電每千瓦時1.83分,為工商企業減少用電成本近71億元。
江蘇還對保留下的收費項目加強監管。“我們要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江蘇省物價局綜合處負責人芮進成說,江蘇物價部門會動態調整公布涉企收費目錄。為全面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江蘇還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江蘇省收費事中事后監管辦法》《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評估辦法》等監管舉措。
2016年和2017年,江蘇各級物價部門通過不斷推進清費減負舉措,累計為企業減負350億元。“過去往往是從政府管理的角度推行價格改革,以后更需要從社會效果的角度去推進。”孔祥平表示,2017年江蘇GDP突破了8萬億元,政府財力也隨之逐步增長,通過財政保障,下一步將會釋放新的清費減負空間。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江蘇 減負 企業 收費 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