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爽夜夜高潮高清视频,久99久女女精品免费观看69堂,日韩精品不卡在线高清,91精品啪国产在线观看

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筑牢監察體制改革的法治根基

2018年04月03日 14:30 | 作者:吳建雄 | 來源:學習時報
分享到: 

核心閱讀:黨的十九大作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的決策部署。我國現行憲法第124條明確了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這標志著“永遠在路上”的反腐敗斗爭進入全面法治反腐階段。

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呼喚

在“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顯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遠”的背景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組建監察委員會,成為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的必然選擇。隨著監督體制的健全完善,黨內監督空前加強并實現全覆蓋。國家的自我監督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監察范圍過窄、監察力量分散、監察手段不足等問題,必須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實現黨內監督和人民監督相結合。不斷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就是要實現黨紀檢查和國家監察雙管齊下,形成黨和國家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保證黨和國家監督力量能夠覆蓋延伸到所有的公職人員,使監督體制和監督機制更加制度化、規范化。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踐,既要求黨依據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這就需要在治國理政方面形成一套完備的、成熟的、定型的制度,通過高效運轉的制度體系,實現對國家和社會的有效治理。我們黨經過長期探索實踐,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層次清晰、運行有效的黨內監督制度體系,使管黨治黨建設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但就國家法治監督體系而言,雖然政府內部有行政監察和審計,外部有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形式,檢察院還有專門的反貪污、反瀆職、預防職務犯罪等力量,但這些反腐敗資源力量比較分散,制約了作用的發揮。建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可以整合法治反腐的資源力量,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反腐敗執法體制,有利于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監察新體制全面增強反腐敗法治效能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僅增強了對權力制約的剛性,而且極大地提高了反腐敗抗干擾能力;行政監察權和檢察偵查權轉化為國家監督權,突破了行政與檢察的部門壁壘,實現行政違法和職務犯罪查處的有機統一。監察委員會所行使的監督執法權包括監督、調查、處置三項基本職能。

監督職能是預防腐敗的職權活動。主要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監督內容包括: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依法履職,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情況;執行上級決定命令,確保令行禁止,政令暢通情況;廉潔從政從業、秉公用權情況;履行職務過程中存在的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和不正之風情況;堅守道德操守,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情況等。監督方式主要以重點談話、專項檢查、專項治理、談話函詢、調查問題線索、抽查核實、廉政考核,針對發現的問題發送監察建議等。監督權能重在建立問題線索處置綜合運用機制,加大問題線索的處置力度,讓批評教育成為常態。

調查職能是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查證的執法活動。調查可以依法采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搜查、調取、查封、扣押、勘驗檢查、鑒定等措施。調查中,對已掌握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的被調查人,經依法審批可以將其留置在特定場所進行調查。對采取留置調查措施的,應規定嚴格的程序和期限,并保障被留置人員的基本權利。對需要采取技術調查、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交有關機關執行。調查是揭露和證實腐敗違法犯罪的基本權能。

處置職能是對調查的違法問題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審查定性并決定給予何種處分和處理。從監察委員會的處分手段看,根據違法問題嚴重性的程度不同,處理手段依次包括給予監察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兩大層次。處分權是監督制約調查偵查活動的程序性設置,具有證據審查把關、保證辦案質量、保障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維護公正執法的功能。

監督、調查、處置三項職能的配置,與腐敗從違規違法到犯罪的關聯性特征高度契合,符合主動性調查與被動性審查程序性制約的法治精神,創新了非刑事手段和刑事手段并用的腐敗治理模式,增強了預防腐敗的前置性和懲治腐敗的有效性。

強化自身監督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監察隊伍

監督者腐敗的危害性比一般官員腐敗更嚴重。建立有效的監察權監督制約機制,是確保國家監察權公正高效運行的必然選擇。

一是黨委對監察工作的管理監督。黨委應將對紀檢監察機關的管理和監督作為領導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黨內監督和紀律約束上的高標準嚴要求。加強對監察人員的日常管理監督,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狀況,認真開展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嚴格監察機關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健全完善批評和自我批評機制。加強對監察人員執行職務和遵守法律情況的監督,把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忠于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保守秘密、自覺接受監督作為監察人員底線標準;把政治素質良好、監察業務熟悉,具備運用法律、法規、政策和調查取證等能力作為基本要求。

二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權力監督。人大對其他國家權力機構的監督,是我國憲法賦予的職權。這種監督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監督,而是具有特定對象、內容、范圍和方式的監督,是具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的國家監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聽取和審議本級監察機關的專項工作報告,并組織執法檢查。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或者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監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詢問或者質詢。

三是檢察、審判機關配合制約監督。監察機關認定的職務犯罪案件,如果檢察機關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可以退回監委補充調查,并擁有決定不起訴的權力,監委對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也有相關的復議程序。

四是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不斷健全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職能,可通過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大會發言、擔任特約監督員等方式向監察機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批評建議,參加監察機關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建立完善輿論監督和互聯網信息收集反饋機制,為人民群眾了解監察工作,發表意見建議,行使民主監督權利提供信息來源。實事求是地面對新聞媒體的相關報道,及時整改、反饋,自覺接受輿論監督。

五是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自我監督。強化自我監督的主體責任、細化責任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加強自上而下的監督管理。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開展“一案雙查”,加大問責力度,促進自我監督責任落到實處。健全監督制約的內控機制。問題線索由相關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動態更新、全程監控。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實行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分離。嚴格執行回避、保密安全、脫密期管理和從業限制規定。處置問題線索、確定審查方案、采取審查措施、協調審理與審查意見,均由集體研究決定,形成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機制。

六是建立監察人員責任追究機制。要明確規定監察人員辦案紀律,對未經批準、授權處置問題線索,或者私自留存、處理涉案材料的;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預調查工作、以案謀私的;違法竊取、泄露調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舉報人信息的;對被調查人逼供、誘供,或者侮辱、打罵、虐待、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的;違反規定處置扣押、沒收款物的;違反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安全事故后隱瞞不報、處置不當的;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監督 監察 調查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