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銳·評論銳·評論
能源合作軟實力與“一帶一路”建設
“一帶一路”建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著眼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出的重大戰略。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是能源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務。能源合作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中之重,對保障我國能源安全,推動我國能源行業優勢產能走出去,實現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推動能源合作對“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意義
推動能源合作是強化我國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石油和天然氣是關乎國家安全的重要戰略資源。我國資源稟賦決定了石油和天然氣大量需要依賴進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油氣資源豐富,同時扼守著我國油氣進口的海陸要道,我國石油進口的70%和天然氣進口的85%均來自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我國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氣進口戰略通道均途經“一帶一路”國家。加強“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共保能源過境運輸通道安全,對保障我國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推動能源合作是支持“一帶一路”國家發展的重要抓手。能源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攸關各國國計民生。“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普遍能源工業基礎薄弱,能源消費水平較低,已嚴重制約各國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能源行業處于世界領先位置,電力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居世界第一,在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能源技術、裝備和工程服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千萬噸煤炭綜采、復雜區塊油氣開發、單機80萬千瓦水輪機組、百萬千瓦燃煤機組、特高壓輸電技術居世界領先水平。中國有實力通過支持“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能源行業發展,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打下堅實的能源基礎。
推動能源合作是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重要舉措。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近年來我國用電量增長緩慢,電力供應呈現飽和狀態,全國各地均出現不同程度的水電棄水、新能源發電棄風棄光現象。與此同時,“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存在電氣化水平低、電力供應緊張等問題。通過“一帶一路”能源合作,既能推動我國電力行業優勢產能走出去,實現可持續發展,又能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擺脫缺電困境,是各國間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重要舉措。
推動能源合作是“一帶一路”建設的必然選擇。在國家“一帶一路”總體戰略部署下,“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是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必然選擇。我國大力推動油氣管道互聯互通和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合作,四大油氣進口戰略通道得到不斷鞏固和完善,與資源國的合作日益深入廣泛,逐步實現了我國能源來源多元化,有效保障了我國能源供應;以中巴經濟走廊為代表的一大批能源合作項目得以順利實施,有效帶動了我國裝備、技術、標準和工程服務“走出去”,助力有關國家解決用電難題,為當地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貢獻。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持續深入,我國能源優勢得到發揮,同時也積累了大量的經驗,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廣闊的能源合作發展前景。
“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亟待加強軟實力建設
“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在“硬”實力方面取得豐碩成績的同時,也出現了如標準不一、規則不熟、文化沖突等“軟”實力不足的問題,制約了“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深入開展。
缺乏深入參與項目前期工作的能力。目前我國參與能源海外項目以扮演出資人的身份或承擔工程設計、施工建設等具體工作為主,缺乏深入參與項目前期工作的能力。我國企業在開展海外項目時,只能大量依靠國外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咨詢公司提供服務。雖然前期工作只占項目實施的很小部分,但卻涉及投資決策、工程建設標準選取、商務條款等核心環節,是項目最重要和最具技術含量的環節,對項目的成敗起決定性作用。這些能力不足導致我國在國際能源合作中始終處于下游環節,無法深入了解、參與國際項目核心環節。
缺乏良好的海外聲譽和品牌。我國能源企業“走出去”相對較晚,不熟悉海外環境和市場規則,海外品牌認可度較低,容易引發負面信息。
缺乏對全球性能源重大議題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但現階段對于全球性能源重大議題,仍然以被動參與為主,缺乏主動引領能力。我國能源行業相關標準一般高于歐美標準,但國際認可度不高,因而提高了中方企業項目實施的成本。
加強“一帶一路”能源合作軟實力建設的對策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通過“打造一個平臺,利用兩種機制,實施四大戰略”,全方位系統加強我國能源國際合作軟實力建設。
打造一個平臺。一個平臺即“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平臺,該平臺初期致力于宣傳“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理念,加強各國能源行業的政策交流和發展戰略、規劃的對接,促進各國間信息溝通、人員往來、技術合作、標準互認,推動重大能源合作項目落地,讓各國在“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中受益,并吸引越來越多的國家參與“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在條件成熟時,可以在平臺上進一步討論如國際能源貿易規則、能源定價體系、能源過境運輸安全、能源技術標準、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等全球性重大能源問題,借此影響和引領全球能源治理,增強我國在國際能源重大議題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利用兩種機制。兩種機制即政府間多雙邊合作機制和民間合作機制。政府間的多雙邊合作機制有利于達成合作共識,明確合作方向,構建合作的主體框架。民間合作機制更加靈活高效,有利于擴大合作的深度和廣度,深化利益融合。通過兩種機制的協同努力,打造“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利益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
實施四大戰略。四大戰略即智庫戰略、品牌戰略、文化認同戰略和人才戰略。四大戰略是針對我國能源國際合作軟實力存在的弱項而開展的專項工作,是一個平臺的重要延伸和兩種機制的有效支撐。
總之,隨著“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全面展開,軟實力不足的問題日益突出,應該通過“打造一個平臺,利用兩種機制,實施四大戰略”,全方位系統加強我國能源國際合作軟實力建設,推動“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取得更大的成績。
(作者系中央黨校中青二班學員、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司長)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一帶一路 合作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