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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古雄渾的戰國璽印
璽印,《釋名》解釋為:“璽,德也,封物使可轉德而不可發也。印,信也。所以封物為信驗也。亦言因也,封物相因付。”先秦前,璽、印是一物。秦始皇后,只有皇帝印才可稱璽,官吏及一般人稱印。
從藝術風格和文字特點上看,戰國古璽上的文字具有圓轉、自然、富于變化的特點,與以秦代小篆為基礎的漢印文字相比,一個自然多變、形式靈活,一個方正謹嚴、格式整飭,戰國古璽無論是陽文,還是陰文,其風格或者秀逸典雅,或氣厚雄渾,或古樸自然,風格多樣,正像其時代的思想流派一樣,面目繁多,可以說,具有非常的時代特征。盡管它是我國篆刻藝術史的啟蒙時期、初級階段,但從風格史上尋繹,它卻是如此的具有個性,如此的強大,稚拙中充滿了純真自然、無所拘囿的格調。
本文要介紹的這件戰國“下匡取水”方璽(見圖),銅質,壇形鼻鈕,素面,體形扁薄,長、寬各2.8厘米,邊厚4厘米、通高1.5厘米。璽印正面陰鑄四字籀文:左上“下”、左下“水”、右上“匡”、右下“取”。這四個字比較清晰完整。
籀文又稱作“大篆”,春秋、戰國間通行于秦國,字體與秦篆相近。
該璽原來也曾有發現,見于著錄的有:1.羅福頤《古璽編》(第4061號)隸作“下水□取”,“□”字未釋。羅福頤認為‘下水”二字為復姓,作人名用印。2.徐文鏡《古籀編》,隸為“下水匡□”,“□”字未釋。此外,石志廉《戰國七璽考》(見《中國歷史博物館館刊》1979年1期)一文中,還提及上海博物館藏有一方,也未作考證。
李蘭昌先生認為,璽文中“□”應釋作“匡”,《古璽文編》“□”釋“匡”;《古璽編》0091“汪匋右司工”稱“汪”字“王”旁即作“圭”。“皇”“圭”“王”三字音近可通用,故釋其為“匡”。四字應讀作“下匡取水”,此乃官印。“匡”是古地名,史載其地有數個:一為春秋時代鄭邑“匡”。《左傳》載:六年春,“鄭滅許,因楚敗也。二月,公侵鄭取匡。”其地在今河南省扶溝縣境內。二為春秋時代衛邑“匡”。《論語·子罕》:“子畏于匡。”此匡即今河南省長垣縣西南。《后漢書·郡國志》曰:“長垣有匡城。”宋初改為長垣縣。三為春秋承匡。《春秋·僖公十五年》:“盟于牡丘,遂次于匡。”既今河南睢縣西三十里。古之鄭匡,本為衛國,后一度屬鄭,故匡有“上”“下”之分,該印文“下匡”應為鄭之匡地。“取水”為古之水官,先秦時司空之下屬專管水利的官員曰“取水”《荀子·王制》載:“修堤梁,通溝澮,行水澇,安水藏,以時決塞,歲雖兇敗,使民有所耘艾,司空之事也。”“取水”官之職掌。
也有學者認為按照古璽印章類體上的文字讀法,“反字順讀”(上—下—左—右)而拓印在紙上的“正字”,按古文豎寫讀法“上下右左”,應該讀作“下水匡取”。如果此試讀正確,那“下水匡取”又是何意呢?
“下水”應該是一個古地名,古代一般所說的說“水”,即是“河”,諸如“淮水”“泗水”“薛水”“漷水”等,實是“淮河”“泗河”“薛河”“漷河”。“下水”就是某河的“下游”之地,已轉稱為某個特定的“下水”地名。具體“下水”之地,在何處?古地名已經佚失,今無法確指。
“匡取”就是姓名,毋庸置疑,姓“匡”名“取”,該古璽印的主人就是“匡取”,由此璽印豪邁的風格上看,他應該是一位戰國時期有名的人物,雖然史書上未曾記載過這個人。但依據“匡”氏,璽印又出現于棗莊市嶧城區,或許是那位鑿壁偷光的漢代東海郡承縣布衣宰相“匡衡”的一位先人也未嘗可知!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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