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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專題協商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特區政府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方方:
以市場化和法制化原則構建良性積極的政商關系
政商關系的核心是三個方面:經濟資源的分配、經濟活動的監管與服務、經濟利潤的分配。要處理好上述三方面的政商關系,必須堅持市場化原則和法制化原則。
一、 市場化原則。市場應該在經濟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既定方向。建議繼續強力推進以市場化為導向深化改革的各項政策,在各級黨委和政府中形成共識,加大國務院派員督察的力度,抓好落實不松懈;設立“推進簡政放權、杜絕懶政慵政”全國舉報專線,發動群眾監督。同時利用輿論導向,盯住典型案例,一抓到底,樹立新風。
二、 法制化原則。全面依法治國,是構建政商良性互動的重要體制機制基礎。法制化原則,主要包含四方面:一是依法對所有各類產權實行以平等為核心原則的保護制度;二是依法對各級政府行政的責、權、利進一步界定清晰;三是依法對索賄、收賄、行賄、公務人員行為不當等情況,實施嚴厲的司法懲處;四是依法建立對政府公務員正向的激勵機制。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關系 政商 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