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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緊制度籠子 激發選賢任能生機活力
從《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到《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再到《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出臺多部選人用人黨內規范,選人用人的制度“籠子”越織越密。(7月4日《法制日報》)
治國之要,首在用人。選人用人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實現黨的十八大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是要建設一支宏大的高素質干部隊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認識到選人用人問題的極端重要性,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
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出臺多部選人用人黨內規范,選人用人的制度“籠子”越織越密。先后印發了《關于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的通知》《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文件。于此,選人用人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選人用人制度日趨完善。
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選人用人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風向標,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對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綜觀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出臺,全面從嚴治黨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并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配套,這些規范對于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著力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發揮了重要作用。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實踐證明,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了多部選人用人制度規范,以落實制度規范為抓手,著力解決選人用人中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不正之風,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堅實的人力保障,也有力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有理由相信,只要我們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決心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項選人用人制度規范的落實,定能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使各方面優秀干部充分涌現、各盡其能、才盡其用,更好擔負起歷史賦予的神圣使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制度 選人 籠子 黨內 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