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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虛假醫療廣告要找準“七寸”
在震驚全國的“紗布門”期間,山東臺和齊魯頻道曾經因為大量插播各種低俗的醫藥廣告而受全國網友“窮追猛打”。無獨有偶,被低俗、虛假廣告攻陷的不僅僅是一兩家電視臺,其中一名職業化的虛假醫藥“代言人”身兼數職、頻頻亮相于各大衛視,被譽為“中國最忙碌的虛假廣告表演藝術家”。(6月20日《人民日報》)
這位“表演藝術家”,一會叫劉洪濱,一會又搖身一變叫劉洪斌;在西藏衛視播出的《苗醫解藥》中是苗醫傳承人,在河南有線電視頻道的《唐通5.0》里是專治糖尿病的北大專家,在甘肅衛視的《名醫養生堂》里是著名的中醫養生保健專家,在東南衛視兜售“老院長祛斑方”時成了老院長,在東北賣“蒙藥心腦方”時是八十高齡的蒙醫后人,在吉林衛視推銷“祝眠晚餐”時是著名老中醫……
再優秀的“演員”,即便他如何面相和藹、書香十足、能說會道、身兼數職、“專家范”十足,如果沒有好的“編劇”和“導演”,沒有權威的“演出舞臺”,也斷然演不出如此“精彩”的節目來的。因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條廣告的出臺,需經歷商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媒體)、監管機構等環節。在這樣一個鏈條下,那些涉嫌嚴重違法的虛假廣告是很難在報紙和電視上“亮相”的。
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過去較長一段時間內,不少電視臺成了虛假藥品廣告發布的“集散地”“化妝臺”。諸如前幾年屢被曝光的“明星代言”,諸如近期曝光的這位“中國最忙碌的虛假廣告表演藝術家”,在哪打開電視都能看見她“現身說法”,騙你沒商量。一些中老年人,特別是偏遠貧困地區的百姓,受這些充滿不實之詞醫療廣告的影響,被牽著鼻子走,花了錢,誤了事,甚至送了命。
眾多已經曝光的案例表明,不是“演員”選中了電視,而是電視相中了演員;不是電視臺缺乏一般民眾的見識不知其害,也不是電視臺缺乏對廣告違法最基本的判斷,而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有意為之。為了那不菲的廣告費,將媒體應有的節操和社會責任置于腦后,濫用公共平臺的“公信力”,加入了助紂為虐的隊伍,讓一些虛假廣告變著招兒粉墨登場,令消費者“云里霧里”、上當受騙。
細心的人們注意到,過往工商等部門在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時,大多把責任歸咎于廣告商——廣告的利益主體,而忽略了發布虛假廣告的媒體的責任追究,更鮮見媒體單位的主要領導“吃不了兜著走”。在這樣一種情勢下,個別違法廣告即便在某地被“曝光”封殺,多是“有驚無險”,短暫的沉寂之后,又會繼續在另外一些權威媒體上招搖撞騙,“中國最忙碌的虛假廣告表演藝術家”堪稱代表。
這次,這名職業化的虛假醫藥“代言人”的老底被公眾掀了個底朝天,部分電視臺已經刪除了相關信息和鏈接,相信這位“藝術家”的“表演”生涯已經結束。然而,板子僅打在這位老太婆身上是遠遠不夠的。在嚴格廣告審批制度,嚴厲查處廣告商的同時,亦須讓那些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媒體單位擔責受罰,嚴厲追究主管負責人的領導責任,讓他們輕者丟官帽、重者蹲大牢,才是治本之策。
如此多管齊下,打準“七寸”,方能使違法的虛假廣告在大眾媒體中“化妝”無“臺”,“傳聲”無“筒”,壽終正寢。這既是提高媒體良知度、公信力的一件幸事,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公眾科學合理用藥和身心健康的一件幸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廣告 虛假 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