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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物流成本需要雙輪驅動
要想降低物流成本,完善立法是基礎。除此之外,還需要運用共享思維、互聯網技術,讓整個物流系統盡快“共享”起來
在國內流通領域,成本高、效率低是一大頑疾。記者分赴多地,對37家生產和流通企業進行獨家調查,并走訪了部分消費者。從物流過程看,我國物流保管費用是發達國家的2倍,管理費用是其3至4倍;從流通組織看,多級批發、多級零售現象普遍,每增加一個環節,平均加價5%至10%(6月12日《人民日報》)。
國內物流成本高,是一個討論了多年的老話題。盡管這些年來我國針對畸高的物流成本出臺過不少解決意見和方案,但從記者這次調查結果來看,物流成本仍然居高不下。這就值得我們深思,究竟該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促使物流成本盡快回歸合理水平,以降低企業成本和消費者負擔?
顯然,物流成本高不僅高在某一個環節,而是多環節不合理。比如報道指出,標準不統一,由此產生大量不必要的搬倒騰挪;信息不透明,“車找貨”與“貨找車”同時存在;規劃不合理,迂回成本和閑置成本造成大量浪費;政策不協調,一些地方管理辦法讓物流公司無所適從。這就提醒有關方面在統一標準、信息透明、合理規劃以及協調政策等方面下功夫。當然,這也是個涉及面大的系統工程,要想完成這個工程,筆者認為關鍵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法律法規,二是信息共享。也就是說,既需要法律法規來明確相關標準、規劃、政策等,也要以共享思維降物流成本。
長期以來,我國物流系統法律法規比較分散,沒有形成一個完整體系。雖然郵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物流環節有所涉及,但過于分散而影響實施效果。再比較他國,比如日本,就會發現我國的物流法律體系不完善,而且法律法規針對性不強。日本物流法律體系就比較專業。比如針對物流據點就有多部法律——大規模零售店鋪布局法、流通業務城市街道整備法和汽車終端站場法等;再如針對運輸環節,有貨物汽車運輸事業法、貨物運輸經營事業法、港口運輸事業法等。從實施效果來看,針對性較強。
要想降低物流成本,完善立法是基礎。除此之外,還需要運用共享思維、互聯網技術,讓整個物流系統盡快“共享”起來。比如說,很多蔬菜在農村“菜賤傷農”,而在城市卻售價居高不下,原因在于產銷兩端均處于信息“孤島”,農超對接只解決小部分問題,還需信息共享解決大問題。再比如,“車找貨”與“貨找車”現象同時存在,這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如果有一個專門平臺既有貨物信息又有車輛信息,這個問題很容易就解決了。從這個角度來說,國內物流業的信息化水平還比較滯后,物流企業之間以及從業者之間缺少一種共享精神。這種局面亟待改善。
也就是說,物流業可以出現多個信息共享平臺,共享經濟的“蛋糕”很大。創業者、風投們可以向物流業“看過來”,用市場之力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當然,讓物流業實現數據、信息共享的同時,也要防止極端事件出現,如不久前順豐與菜鳥之間的“數據斷交”就需要預防。
根據測算,社會物流總費用占GDP的比重下降1個百分點,就可以節約7500億元。一旦國內物流成本回歸合理水平,其減負效果不言而喻。所以,當務之急就是“完善立法+信息共享”雙輪驅動。其中,實現信息共享相對容易一些,可以先行一步,而相關立法也要快速跟上。(豐 收)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物流 成本 共享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