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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直播平臺得出硬招
近兩年,我國網絡直播的發展幾乎是瘋狂式的,零門檻造就了人人可以做網紅的時代。網絡直播正深刻改變著中國的社會生活、公眾認知和媒體形態。但是由于缺少對直播內容的監管,導致不少暴力、色情等非法直播內容流入網絡。不僅使青少年的價值觀造成扭曲,更是對法律和公眾底線的挑戰。這是一種病,得治!
2016年以來,雖然政府有關部門立規矩、亮底線,從嚴從細從實抓好網絡直播管理,從《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到《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再到《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法規陸續出臺,愈發嚴格的管理制度意味著之前野蠻生長的網絡直播要結束“散養”時代了。但不得不承認,當前網絡直播平臺治理仍面臨一系列難啃的硬骨頭,重拳出擊,勢在必行。
網絡直播平臺到底如何監管?對此,筆者的建議是:第一,對于實名制要進行嚴格的審查;第二,對各類直播平臺要有一個準入門檻,也要有個退出機制,比如平臺觸犯了監管條例,或者說整改后仍沒有達到預期就要退出,另外對于辦得好的直播平臺應給予扶持。
當前,我國關于互聯網管理的法律法規很多,也夠全面和嚴格,涉及網絡直播的監管內容該有的要點基本也已具備。但遺憾的是,一些規定仍然顯得簡單粗獷。比如,網絡直播到底歸哪些部門負責管理?以誰為主?任務如何分配?這些操作細則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否則網絡直播平臺監管會出現“踢皮球”問題。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對于網絡直播行業,標準需要更加規范、要求需要更加嚴格、監管需要更加有力。只有如此才能維護網絡直播平臺秩序,讓網絡直播平臺風清氣朗,走的健康,走的長久。
網絡媒體具有開放性、互動性的特點,這也決定了互聯網管理在依法規范、道德約束、強化自律的同時,要緊緊依靠和發動廣大網絡受眾、打一場“受眾戰爭”。加強公眾監督,充分調動大眾的積極性,開展互聯網公眾監督,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這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做法,符合國際慣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直播 網絡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