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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調降中國評級的三個誤區
5月24日,知名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穆迪將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從Aa3下調至A1,同時將評級展望從“負面”上調至“穩定”,一時引發熱議。在筆者看來,穆迪下調中國信用評級存在“三個誤區”,而這一舉動對中國的實際沖擊,也不會像其他一些高度依賴外債融資的新興市場那么大。
穆迪誤區之一:高估了中國經濟企穩回升對于刺激政策的依賴程度,而低估了中國結構調整的力度與決心。穆迪在新聞稿中斷言:“……中國政府將繼續實施政策刺激,以維持經濟強勁增長的目標。這樣的刺激將導致整體經濟體系的債務增加。由于經濟強勁增長對政策刺激的依賴性加大,債務上升將侵蝕中國的信用指標。”但客觀的觀察家,只要看看這幾年中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圍繞結構調整和創新付出的努力,看看中國新興產業的涌現與增長,看看今年前4個月明顯超出市場普遍預期的經濟“成績單”,就不難明白穆迪上述斷言的邏輯違背了客觀事實。
穆迪誤區之二:高估了中國政府負債水平,并據此對中國政府債務穩定性作出了不合實際的錯誤判斷。穆迪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其他國企等機構的未償還債務全部計入政府的間接債務和或有負債,并據此對中國政府負債規模及其走勢作出了悲觀評估。但只要翻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相關法規,就會明白,穆迪的上述分析邏輯本身就與中國法規相左。按規定,無論是中央國有企業,還是地方國有企業(包括融資平臺公司),其舉借的債務均不屬于政府債務,政府對其承擔的義務以出資額為限。
早在上世紀90年代末,當中國政府宣布廣東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廣國投)欠下的外債并非國家主權債務,中國政府對其不承擔償還義務,放手讓廣國投破產時,為數多達130余家的國際債權人和整個國際金融市場就明白了這個道理——中國法律已經規定了國企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而且中國政府會不折不扣落實這一法律規定。時間過去近20年,難道穆迪仍不理解當初130余家國際債權人“割肉”讓整個國際金融市場明白的道理了?
穆迪誤區之三:對中國和所謂“高評級國家”(亦即美歐等西方國家)實施了不符合實際的雙重標準。穆迪承認,即使按照他們上述高估的方法,中國債務水平在所謂“高評級國家/地區”也并不罕見,但他們辯稱,那些“高評級國家/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金融市場深度以及體制實力均高于中國,這些特征可提高償債能力,并降低發生負面沖擊時的蔓延風險。此話貌似有道理,不過,差點顛覆整個國際金融市場的次貸危機和美歐主權債務危機過去也沒幾年吧?那場危機起源何處?是在中國,還是在那些穆迪所稱的“金融市場深度以及體制實力均高于中國”的“高評級國家/地區”?
其實,由于過度依賴歷史數據而相對缺乏前瞻性,由于過度倚重主觀的“體制因素”,穆迪等知名國際信用評級機構評級失誤已經不止一次了,市場參與者這次對穆迪評級大可不必反應過度。何況中國債務95%是內債,中國仍然保持在30%左右的居民儲蓄率、3萬多億美元外匯儲備和政府持有的其他巨額高流動性資產,也能保證中國債務不至于演變成系統性債務危機。穆迪評級結果的變動,對中國的影響力度,將遠不及那些高度依賴外債的其他新興市場經濟體。
既然如此,市場大可不必盲目跟風。
(作者為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中國 穆迪 債務 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