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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小區業主自管3周年:物業費不漲服務不降
祈樂苑籌備業委會的行動悄然展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從成立籌備組,到提交資料,再到開業主大會,幾個人磨破嘴皮、踏破腳板。
“那段‘掃樓’時光苦不堪言。”如今擔任業委會副主任的劉永洪說,白天大家都要上班,晚上挨家挨戶跑;讓業主簽名還好說,可要人拿出房產證和身份證就比較難了。有些人不愿讓別人知道隱私,有些人房產證上是父母或其他親屬的名字,和實際住在里面的住戶根本對不上……
2013年6月,祈樂苑業委會終于成立,包括律師、大學教授、公務員等骨干力量,此舉成為后來炒掉物業直至實現自管的制勝一招。
剛成立的業委會發現,祈榮物業提供的737份業主簽名中,多份簽名筆跡相似;有的張冠李戴,將相鄰業主的名字混淆;有的牛頭不對馬嘴,用的是上一手業主的簽名。經過一一核對,共有192戶業主被冒簽,證據提交到法庭,物業公司無言以對。2013年9月,海珠區法院判決物業費漲價無效,業主一審勝訴。
偽造簽名的駭人做法,讓業主們下定決心換掉物業公司。判決生效后,業委會啟動新物業招標工作,同年11月經全體業主表決,選定了“新管家”。
不平靜的接管之夜
2014年2月28日晚,祈樂苑小區大門,數百名業主和祈榮物業的門衛對峙。雙方情緒激動,沖突一觸即發……
“在我們招聘到新物業公司后,看到大勢已去,‘舊管家’祈榮物業于2014年1月23日張貼《告祈樂苑全體業主書》,表示將于2月28日結束物業管理服務。然而,當我們滿心歡喜地等到這一天,卻發現物業公司又耍了一個心眼。”冼敏強說。
2月28日下午2時許,新老物業開始交接。誰承想,就在所有交接項目幾近完成之時,祈榮物業卻節外生枝,堅持要“占有”小區大門及停車場、商鋪的管理權。
“保潔、消防都交給新物業了,商鋪、停車場這些有利可圖的卻不肯放,尤其是我們小區的大門你們走了還要霸占著,太離譜!”數百名業主圍過來,抗議祈榮物業非法占有小區公共財產,阻礙物業交接。
在這期間,業委會分成幾撥,一撥守住大門,安撫業主情緒,防止事態擴大;一撥繼續與祈榮物業代表談判,從下午一直持續到深夜;還有一撥直接到海珠區有關部門和新港街道辦事處反映情況。
經過新港街道辦事處和海珠區國土房管分局多次溝通調解,3月1日凌晨2點多,距離接管開始已逾12小時,祈榮物業知難而退,和業委會達成臨時協議,同意新物業管理公司進駐,3日過渡期限后移交大門、停車場等管理權。
至此,祈樂苑小區業主維權歷時一年半。
編輯:梁霄
關鍵詞:小區 廣州 物業費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