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房產“蒸發”17平方米 測繪、售房單位均稱系對方問題
劉先生賣房時房產證上的房屋登記表顯示,涉訴房產為面積44.86平方米的一居室。 資料圖片
買房人重新測量房屋 僅28.27平方米
因為整個交易過程十分順利,房款到位沒多久,劉先生和老伴就為兒子購置了總價相當的婚房。但讓他沒想到的是,賣房后不久,買家李先生因認為涉案房屋格局與樓上房屋不一致,向測繪部門申請了重新測繪,測繪結果顯示,涉案房屋的建筑面積為28.27平方米。
去年3月,李先生認為購房時存在重大誤解,多支付了購房款,提起訴訟要求劉先生返還減少面積的房價款205萬余元。其間李先生一度撤訴,但于今年1月再次起訴。此案開庭時,李先生出示了2016年12月27日北京國土局新發放的房屋產權證,產權證上顯示,房屋建筑面積變為28.27平方米。
西城法院經審理,于近日做出一審判決,判決劉先生返還李先生房款205萬余元。
編輯:梁霄
關鍵詞:房產 售房 單位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