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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地方債防火墻
日前,財政部、發改委、銀監會、證監會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鼓勵地方政府與社會資本依法規范合作,明確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跨部門聯合監管和防控機制,厘清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和負面清單,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可以說,為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金融安全防火墻不斷加厚。
當前,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風險超過警戒線的狀況不容忽視。一些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仍時有發生,部分金融機構對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提供融資時仍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部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政府投資基金等存在不規范現象……債務風險仍在累積,需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解決。
這些問題與風險其來有自。前幾年,融資平臺四面開花,一些地方政府借道舉債,導致政府債務快速上升。2015年以后,隨著新預算法實施,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舉債,再也行不通了。盡管如此,一些地方政府面臨財政缺口,依然想靠變通手段通過融資平臺舉債;不少金融機構也認為,融資平臺是政府開的,即便出了問題,還有政府這個大股東,總不會賴賬。雙方心照不宣,只要你出具“擔保函”,我就借錢給融資平臺企業。實際上,這種違法且無效的做法,只會增加地方政府的債務隱患、金融機構的借貸風險。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墻梯。”盡管國務院早在2014年就規定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然而這兩年,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盡快上項目,或通過“假的”政府購買服務,或借PPP之名行變相融資之實,或建立承諾回購、明股實債的政府投資基金,進行變相舉債。這些做法,實質上使地方政府負債“表外化”,擾亂了市場秩序,積聚了財政金融風險。
無論是以前政府融資平臺的亂象,還是現在PPP、政府投資基金的問題,其根源都在于地方的發展需求夾雜著政績沖動。一方面,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之下,地方政府穩增長、惠民生、保證財政收入的任務依然繁重,勢必需要大量的資金輔助。另一方面,為了政績,一些領導干部淡漠了法治觀念、弱化了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從某種程度上助推了政府無序違規融資。如果不貫徹新發展理念,不落實依法適度舉債的規定,即使解決了老問題,仍會出現新的風險點。
圖之于未萌,慮之于未有。近年來,財政部積極構建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制度體系,并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問責。今年以來,財政部發函追責內蒙古、河南、重慶、四川等地方政府和個別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除責令限期整改,給予多名相關責任人黨內警告、行政撤職等處分,嚴重的還進行了司法追責。由此看,此次通知沿襲了財政金融“開前門、堵后門”的改革思路,既充分發揮政府債務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又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務必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不僅要學會用金融手段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還要學會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強化監管意識,不忽視一個風險,不放過一個隱患,做到守土有責,形成全國一盤棋的金融風險防控格局。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地方政府 風險 融資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