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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贏水污染防治攻堅戰 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全國政協“水污染防治法修訂”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當前,在水環境監管過程中,部門職責交叉問題較為突出,數據不一現象時有發生,多部門水環境監測職責尚未形成“拳頭”效應。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數據信息分割。二是數據標準不統一。三是信息整合不到位。為最大程度發揮各路信息資源的價值,形成數據資源合力,建議:
一、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打通各部門數據信息壁壘,實現部門間資源共享,互通有無,使各部門數據資源得到最大利用,提高政府部門協同監管能力和管理執行力。
二、 建立統一的監測標準。一是建立統一的監測斷面設置規范。各部門分工開展監測工作,數據互通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二是建立統一的水質監測全過程的技術規范。三是建立相應的溝通機制,加強各部門監測機構間的比對監測和技術交流。
三、 盡快整合各部門信息資源,建立統一的、綜合性的水環境信息管理系統,從政府高度、綜合角度實現跨部門信息交換和共享。將流域的基礎地理信息、氣象水文水質、重要污染源、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發展等數據信息統籌納入此系統,并據此建立水環境信息統一發布平臺。因為流域水環境問題成因復雜,影響因素眾多,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綜合研判、科學分析流域水環境問題需要大量水環境監測數據和各種輔助數據的支持,以說清水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為例,不僅需要環保系統的監測信息,還需要水利部門的水文信息、氣象部門的氣象信息,也需要人口信息、工業企業信息、基礎地理信息,以及其他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等。而且為保證飲用水安全,住建部門也需要環保部門的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水污染 排污 防治 信息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