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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桿有待企業轉變發展理念
企業要樹立正確理念,“有多少錢就干多少事”。一方面,要優化資本金和負債的結構配置,合理控制并逐步降低杠桿率;另一方面,要充分論證投資風險,真正承擔起投資的風險責任。這樣,既能提高企業自身資金使用效率,同時也能夠促使全社會融資結構的優化
當前,有很多企業家堅信,企業資產規模是好東西;部分企業家甚至認為,企業資產越多越好,規模越大越好。還有一些企業家把“做大”奉為圭臬,認為企業只有做大,才能做強。
擴大資產規模就不可避免地要加杠桿。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會計恒等式,企業要擴大資產規模,要么增加負債,要么增加所有者權益。企業負債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負債增加將同步提高杠桿率,企業增加所有者權益一般不會提高杠桿率,也不會增加財務成本。增加所有者權益有兩種途徑,一是內源式,二是外延式。前者是靠自身的利潤留存來實現,這種方式的積累速度較慢;后者依賴于資本市場實現,雖然能夠實現凈資產快速擴張,但能夠上市融資的企業畢竟鳳毛麟角。因此,提高杠桿率增加貸款,是目前大部分企業擴大資產規模的主要途徑。
盲目“加杠桿”來“擴規模”將會有巨大風險。財務杠桿具有兩面性,如果企業在經營上升期,“加杠桿”可以擴大股東收益;在經營下滑期,“加杠桿”反而會放大經營風險。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速不再是以前那樣高速度,如果不顧一切地繼續“加杠桿”將會大大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部分企業“加杠桿”后雖然暫時沒有經營風險,但“加杠桿”將加大企業財務負擔,從而降低企業利潤,也就是常說的“企業為銀行打工”。
上市融資雖然不會有財務風險,但如果企業盈利能力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即便上市融了資,企業也不能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如果企業上市擴大了資產規模,卻降低了運營效率,這也就失去了上市的本意。同時,如果企業單純把上市作為自身“擴規模”的手段,很容易把股市當成“提款機”,從而產生一系列的資金挪用問題。
企業的價值,應體現在不斷產生的收益流量里,擴大資產規模僅僅是達到目的的手段。從最理想狀態來講,最優秀的企業應該是不需要資產就能產生收益,不需要任何投資就能有源源不斷的回報。當然,這只是一種純粹理想化的模式。但衡量企業運營效率的指標,也絕不是資產規模或者資產增速,而是周轉率指標。企業要提高周轉率,銷售收入一定要比資產增速快才行。
目前,全社會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過高,這一現象的微觀基礎是很多個體企業杠桿率過高。今年我國將繼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貨幣政策也將穩健中性。在這一背景下,企業要樹立正確理念,“有多少錢就干多少事”。一方面,要優化資本金和負債的結構配置,合理控制并逐步降低杠桿率;另一方面,要充分論證投資風險,真正承擔起投資的風險責任。這樣,既能提高企業自身資金使用效率,同時也能夠帶動全社會融資結構的優化。
有關方面和企業有必要正確看待“做大”與“做強”的關系。企業做大并不是做強的必要條件,做強也不是做大的充分條件,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特別是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大而不能倒”更不可能是“不敗的神話”。企業的產品競爭力和技術含量,將顯著影響著企業銷售收入,進而影響周轉率,這才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企業家與其關注資產規模指標,還不如把精力聚焦于核心競爭力提升上。(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賀 強)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杠桿 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