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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心城市爭奪:除了“面子” 更重要的是“里子”
“要帶動周邊發展”
國家中心城市處于城鎮體系的最高層級,也被稱為塔尖城市。
按照中規院的設想,國家中心城市對外要具有相當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能代表國家參與國際競爭,推動國際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對內則是經濟活動和資源配置的中樞,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網絡的樞紐,是科教、文化和創新中心,具備引領、輻射和集散功能。
中規院為什么要提出國家中心城市這個概念?李曉江曾解釋說,他們在研究中發現,國家之間的競爭本質上是城市的競爭,所有的發達國家,都有非常發達的中心城市,這些中心城市的作用往往超出了區域和國土。
“比如紐約、倫敦、巴黎,它們在國際金融、貿易等方面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在全球都有重要的影響力。”李曉江說,“中國是不是也要建設一批在國家和區域擁有強大的輻射帶動能力的中心城市,能代表國家參與到國際競爭中去,由此提出了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概念。”
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綜合室主任賈若祥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說,一般而言,城市都是在一定區域范圍內投入產出效率比較高的地方,區域性中心城市更是所在經濟區內投入產出效率最高的地方。
“通過建設中心城市,可以促進生產要素向重點區域集聚,從而實現此經濟區內生產效率的最大化。”賈若祥說,強化中心城市的龍頭帶動作用,還能促進生產要素在經濟區內的順暢流動,推動國家行政區經濟向經濟區經濟的轉變。
此外,規劃建設國家中心城市也被認為是緩解大城市病的一劑良藥。李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中國的城鎮化進程還有20年左右的時間,還有3億人要進城,將來城市如何發展?如何布局?這些都需要有頂層設計。
2015年12月,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在重慶出席一個論壇時曾表示,“十三五”期間,將加速發展一批中心城市,承擔全國性的功能,帶動區域協調發展,形成經濟發展新的增長節點。“中國要解決北京這樣特大城市存在的城市病,需要再有10個類似北京這樣的中心城市才行。”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劉治彥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達了相同的觀點。他認為,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由于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優勢,產生了很強的虹吸效應,區域間的差距越來越大。
“只有形成更多的經濟增長極,才能促進欠發達地區發展,同時緩解一線大城市的壓力。”劉治彥說,“國家提出創建國家中心城市,正是順應了這種趨勢。”
在中規院的方案中,國家中心城市應該具備五大功能:綜合服務功能、產業集群功能、物流樞紐功能、開放高地功能和人文凝聚功能。
從這些功能中不難看出,作為塔尖城市的國家中心城市,除了需要具備強勁的綜合實力外,還應該能夠起到引領、輻射作用。
“我們平時所講的一線城市、二線城市,是從城市個體出發,以城市的收入水平、城市房價等重要指標為參照,討論的是個體對城市的印象。”李曉江說:“但是我們討論國家中心城市,強調的是它帶動區域發展的能力,它在區域中的引領輻射作用、在國際國內的影響力。”
發揮對城市群的引領作用、促進城市群協同一體發展,被認為是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意義。今年兩會期間,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談到國家中心城市的作用時說,一句話概括就是“要帶動周邊發展”。
李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如何篩選國家中心城市?中規院有一套嚴格的評價指標體系,會對城市的各方面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人口規模、經濟實力、文化競爭力、進出口貿易、創新能力、交通條件、資本支配能力、國際化程度以及所在的城市群的地位,等等。
“一句話,不是一個單一的評價標準。”他舉例說,有些城市人口規模很大,但地理位置不具中心性;有的地理條件很好,但經濟實力不強;有的經濟實力很強,但輻射帶動作用不夠……這些都不能成為國家中心城市。
在眾多評價指標中,李迅認為,最重要的還是城市職能。他說,“國家中心城市要發揮的職能是在完成國家戰略的過程中,起到支撐、服務、輻射、帶動作用。”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盡管目前已有8座城市被認可為國家中心城市,但這種“認可”還只是一種愿景。“國家希望它們能夠朝這個方向努力,起到帶動周邊地區發展的作用。”劉治彥對《中國新聞周刊》說,“但最后能不能成,還要靠它們自身的努力。”
編輯:梁霄
關鍵詞:國家 中心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