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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心城市爭奪:除了“面子” 更重要的是“里子”
難產的城鎮體系規劃
國家中心城市的正式提出,最早是在2005年。當時,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中規院)受建設部(現住建部)委托,在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10年)》過程中,首次使用了這個概念。不過當年并沒有引起廣泛的關注。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是城鄉規劃的綱領性文件,是國家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綜合空間規劃平臺。依據《城鄉規劃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期組織編制該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在那輪編制過程中,中規院認為,應該在城鎮體系的最高位置設立國家中心城市,讓它們在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并在規劃中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4個大城市確定為首批國家中心城市。
但遺憾的是,這個規劃2007年雖然由建設部上報給了國務院,但一直沒有得到批復。
2010年,住建部根據城市發展的新形勢,又編制了新一輪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在那輪規劃中,中規院又在國家中心城市的名單中增加了重慶。當年2月,住建部對外公布了規劃的草案,但與上一輪《全國城鎮體系規劃》一樣,國務院也沒有對其作出批復。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對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主要目標和戰略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落實這個規劃,2015年,中規院再次啟動了《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的編制工作。
中規院副院長李迅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解釋說,《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是國家對城鎮化發展的一個頂層設計,主要是確定城鎮化的目標和策略,帶有宏觀性、戰略性,而《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則是在按照前者的總目標,具體落實城鎮的空間布局。
去年,有媒體披露說,正在編制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將要構建一個“十百千萬”的城鎮體系,即十個國家中心城市、一百個國家特色城市、一千個中小城市和一萬個特色鎮。
這一消息公開后,很多城市都表示要爭取進入國家中心城市之列。據《中國新聞周刊》不完全統計,沈陽、南京、武漢、長沙、成都、鄭州、杭州、西安、青島、寧波、廈門等都加入了這場競賽。
按照計劃,《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應該于2016年完成并上報國務院審批。但至今,該規劃仍未上報國務院。
2016年10月29日,中規院原院長李曉江在參加“第13屆中國城市規劃學科發展論壇”時曾對與會者表示,“當前我國在推動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各個部門的規劃打架打得很厲害,我們的工作已經做了大半年了,還沒有到最后結束的時候,這個工作給了我們很大壓力。”
記者注意到,在《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編制過程中,2016年4月、12月,國務院先后批復了發改委上報的《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十三五”規劃》。在這兩份文件中,提出支持成都、武漢和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武漢、鄭州成為國家中心城市的途徑,和此前的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并不一樣。這五座城市成為國家中心城市的主要文件,是國務院對它們各自城市總體規劃的直接批復。
依據《城鄉規劃法》規定,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其總體規劃必須上報國務院批復。其中,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一般是指計劃單列市、歷史文化名城、城市人口超過100萬,以及國務院認為重要的城市。
去年底,有消息稱,《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最終將確定4個全球城市(北京、廣州、上海、深圳)和11個國家中心城市(天津、重慶、沈陽、南京、武漢、成都、西安、杭州、青島、鄭州、廈門)。
“這只是眾多備選方案中的一種,并不是最終方案。”一位接近規劃編制的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規劃的編制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各部委意見不統一,仍處于討論階段。
今年兩會期間,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國家已陸續定位了多個國家中心城市,下一步還將繼續推進,還會產生新的國家中心城市,但具體數量目前還沒有確定。
編輯:梁霄
關鍵詞:國家 中心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