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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用在刀刃上”:分類保障給有需求的老人更多獲得感
在北京朝陽區的和平家園,一家名為“寸草春暉”的養老院在過去五年多的時間里,為許多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高齡老人提供服務,成為專門針對失能失智高齡老人的社區養老院典范。
辦一家專門服務失能失智高齡老人的養老院,今天仍然是一件帶有一定風險的行為。失能失智老人的照護難題逐漸演化為少子化家庭的隱憂,市場對更精準的養老服務模式有著迫切召喚。
2016年10月20日,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印發《關于加強老年人分類保障的指導意見》,依綜合困難程度劃分政府保障優先順序,將老年人劃分為四類人群,指出“重點保障群體是指具有本市戶籍的全部或部分喪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面臨困難、市場和社會家庭難以獨立解決的老年人。”北京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管理副處長李樹叢認為,這個文件“明確了不是對所有的老年人都該使用一個政策和標準來進行保障”。
但從全國范圍來看,“真正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刀刃上”,尚未成為養老服務政策制定中的廣泛共識,“將失能失智老人作為基本養老服務對象”缺少明確的政策定義。
中國老齡產業協會副會長、專家委員會主任張愷悌指出,養老服務業發展過程中逐漸走向成熟,真正的問題是“解決那些有需求又沒有能力獲得服務的人群的問題”。在這一過程中,政府、企業與社會需明確各自的位置與著力點,在政府的主導作用和社會資源利用之間找到平衡。
合理配置資源 分類保障老年人群
伴隨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人口深度老齡化將成為一種社會常態。
根據2016年8月北京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的《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截至2015年底,全市60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約313.3萬,占戶籍總人口的23.4%,戶籍人口老齡化程度居全國第二位;全市常住老年人口340.5萬,占常住人口總數的15.7%。北京市正處于中度老齡化時期。
龐大的老年群體以及由此產生的養老服務需求,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全面深遠的影響,同時也對老年人的分類管理、分類保障提出了要求。
李樹叢認為,從前對老年群體不加區分的做法給民政部門的工作帶來許多“吃力不討好”的難處。“過去我們沒有對老年人進行分類,即便花了很多錢做了很多事,但是百姓的獲得感并不強。”而隨著政府養老工作思路的調整,北京市對313萬多戶籍老人進行了細分,明確將政府資源合理調配、科學配置到不同類別的老年群體,讓真正有需求的老年人具有更多的獲得感。
“我們要讓老人有尊嚴地活著,但不能鼓勵泛福利化。福利政策應該從核心群體向外圍群體拓展。”
根據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印發的《關于加強老年人分類保障的指導意見》,重點保障群體為具有北京市市戶籍的全部或部分喪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面臨困難、市場和社會家庭難以獨立解決的老年人。主要包括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殘疾老年人、獨居老年人、高齡老年人。
伴隨這一思路轉變,北京、上海等地已出臺了相關文件,逐步明確了政府在構建養老服務體系的進程中的著力點,強調重點保障好失能失智老年人群。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提到,在重點保障經濟困難、高齡、失能、失智、失獨等特殊困難老年群體基礎上,推進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適度普惠與均等化。上海市政府2016年9印發的《上海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也明確指出,堅持“保基本、兜底線”的基本原則,重點加強對失智失能、高齡獨居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供給。
但在全國范圍內,將失能失智老人作為基本養老服務對象仍然缺乏明確的政策定義。不少專家呼吁指出,政府應在養老服務業的發展中發揮領航和掌舵的作用,而當下應盡快明確政府自身責任,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護責任納入基本養老服務中解決。
編輯:梁霄
關鍵詞:資源 保障 需求 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