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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辦印發《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
五、 加強組織保障
(十五)切實發揮鄉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鄉鎮黨委是鄉鎮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強化政治引領功能,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堅決貫徹落實,始終推動各項改革、各項工作圍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來加強。加強對鄉鎮政府的領導,支持鄉鎮政府依法行使職權,扎實開展服務能力建設,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人民群眾的水平。嚴格落實黨建責任,加強黨委自身的思想、制度、作風、廉政建設,加大抓村力度,嚴肅黨組織生活,嚴格黨員教育管理,切實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落實黨的政策、帶領農民致富、密切聯系群眾、維護農村穩定的堅強領導核心。
(十六)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認真抓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符合鄉鎮工作特點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機制。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特別要加強貧困鄉鎮的領導班子建設。建立健全有利于各類人才向鄉鎮流動的政策支持體系,有計劃地選派縣級以上機關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干部到鄉鎮任職、掛職,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力度,有序推進鄉鎮之間、鄉鎮與縣級機關之間干部交流。完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崗位聘用、職級晉升和職稱評定方面的傾斜政策。注重從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實行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將鄉鎮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市、縣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建立鄉鎮干部輪訓制度。加強鄉鎮干部作風建設,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增強鄉鎮干部熱愛基層、堅守基層、奉獻基層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完善鄉鎮干部職務行為規范,推行鄉鎮干部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業績評議制、失職追究制,重視鄉鎮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養。建立健全容錯機制,落實激勵保障,充分激發鄉鎮干部干事創業活力。堅持從嚴管理,嚴格執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制度,督促鄉鎮干部在崗在位,安心用心,扎實工作,奮發有為。
(十七)改進鄉鎮政府服務績效評價獎懲機制。以鄉鎮政府職責為依據,結合不同鄉鎮實際,建立科學化、差別化的鄉鎮政府服務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堅持績效指標設定和目標管理相結合,推行一次性綜合考核,探索鄉鎮政府實績“公開、公示、公議”等做法,建立健全縣級職能部門和鄉鎮政府之間履職雙向考核評議制度,完善社會滿意度評價及第三方考評辦法,加大群眾滿意度在考核評價中的權重。堅持把考評結果作為鄉鎮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參考,引導鄉鎮干部改進作風,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增進群眾感情,做群眾的貼心人。對工作實績差、群眾滿意度低的鄉鎮領導班子和干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嚴肅問責。統籌規范針對鄉鎮的評比表彰、示范創建等活動,未經省級黨委和政府批準,不得對鄉鎮設置“一票否決”事項。
(十八)強化鄉鎮政府監督管理。省級政府結合實際研究確定鄉鎮政府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推進鄉鎮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建立健全鄉鎮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完善鄉鎮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制度和向社會公示制度。健全鄉鎮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加強縣級政府對鄉鎮政府經常性指導和監督,發揮鄉鎮人大依法監督職能和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強化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健全行政問責制度,明確問責事項和范圍,規范問責程序,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實際,科學謀劃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總體安排和推進步驟,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抓好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部門協作,加強工作指導、政策支持和督促檢查。民政部等相關部門要對本意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綜合評估,并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編輯:梁霄
關鍵詞:加強 鄉鎮 政府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