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鉅惠民生 鉅惠民生
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為何“銳減”5000多萬?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 題: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為何“銳減”5000多萬?——三問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精準摸排情況
新華社記者羅爭光、王思北
全國到底有多少農村留守兒童?這些監護缺失的孩子分布在什么地區、面臨的主要困難是哪些?落實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責任,重點在哪、難點又在哪?
9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通報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情況。記者就這些焦點問題,采訪了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及部分專家學者。
一問: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為何“銳減”5000多萬?
此前有研究報告推算,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有6102萬人。而此次全國摸排的結果顯示,目前農村留守兒童是902萬人。為何會出現超過5000萬人的差額?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原因主要有兩點:
一是近年來,各地就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扶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隨遷子女就地入學、返鄉創業等系列政策和工作的有效實施,為減少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創造了有利條件,這是數量變化的主要原因。
二是在農村留守兒童定義方面有所區別。此前對于農村留守兒童的定義是“父母一方外出務工、不滿十八周歲”。這次,《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將農村留守兒童定義為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主要是依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等有關規定,這既符合法律精神,也更符合中國國情。
編輯:梁霄
關鍵詞:留守 兒童 農村 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