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銳·評論銳·評論
央企應成為房地產調控的助手
近日,《中國經濟周刊》盤點了房企“國家隊”在2016年樓市中“大放異彩”的表現:在拿地支出前15名的房企中,由央企和國企組成的“國家隊”占據8席;在16個拿地總額超百億的巨無霸項目中,有9家花落“國字頭”。由于央企涉足房地產的熱情有增無減,并且制造出一個又一個“地王”概念,所以也被外界質疑和指責為房價大漲的推手。
在如火如荼的中國房地產市場,地產央企究竟該扮演何種角色?一直以來,爭論始終未停。有人認為,央企也是企業,從市場經濟主體的角度來看,央企逐利房地產市場的行為是合理的。但也有人認為,央企并不只是市場經濟主體,還承擔著很多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其經營行為不能單純按市場規律而為,應該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調控。不過,從央企現實表現來看,更多是踐行前一種觀點,哪個行業利潤率高就涌向哪里,充分借助資金優勢,在競爭激烈的房地產行業披荊斬棘,即使制造再多的“地王”也無所節制。這顯然不完全符合央企的功能定位,一定程度上也與國家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背道而馳。
關于央企從事房地產業務,國家有關部門早已出臺過相關規定,從中不難讀懂央企的應有定位。遙想2010年全國“兩會”期間,央企一天造出三個“地王”引發輿論嘩然。隨后在3月18日,國資委力排眾議,堅決拋出“退房令”,要求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清退房地產業務,只留下16家主業為地產的央企。很明顯,這是給央企參與樓市潑冷水,同時也證明央企不只是市場經濟主體,還必須承擔配合國家調控政策的重任。2015年7月2日至8月30日,中央第一巡視組對中國航空工業集團進行了專項巡視后,劍指“多家單位對中央房地產調控政策置若罔聞,項目開發禁而不止”的問題,被視為最嚴厲和直接的一次出手。這也無異于宣告央企應成為房地產調控的助手,而不是房價非理性上漲的推手。
國資委“退房令”出臺近7年,但央企并沒有在樓市偃旗息鼓,反而似乎愈發活躍。一則允許涉足房地產業務的央企已經悄悄從16家增加到了21家;二則78家被要求“退房”的央企中,截至2012年底也僅有不足20家履約退出;三則許多央企深度涉足房地產行業,直接或間接成為許多“地王”的制造者。從表面上看,由于“退房令”沒有時間表和具體實施方案,以及政令本身存在的法理約束力問題,導致了央企退出樓市的步伐緩慢。但從深層次來看,則是因為房地產業務已經成為不少央企的重要利潤來源,一旦全面嚴格執行“退房令”,業績一定會受到很大影響,利潤也會大幅下降,所以央企不愿意、監管部門也不大會逼迫非主業房地產央企全部退出房地產業務。這也再次證明“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更難”。
房地產行業事關百姓民生,央企也承擔著在公共事業領域造福于民的職責。隨著新一輪深化國企改革,國企、央企的發展定位愈發清晰,主線應該是“與民分利”,路徑是逐漸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退讓、退出,其中就包括房地產領域。與此同時,還要肩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和公共服務使命,積極響應、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要做助手而不是掣肘。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央企 房地產 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