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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
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全文如下。
生態空間是指具有自然屬性、以提供生態服務或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的國土空間,包括森林、草原、濕地、河流、湖泊、灘涂、岸線、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凍原、無居民海島等。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在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海岸生態穩定等功能的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鹽漬化等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但是,我國生態環境總體仍比較脆弱,生態安全形勢十分嚴峻。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是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實施生態空間用途管制的重要舉措,是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構建國家生態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動綠色發展的有力保障。現就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提出以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統保護的要求,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科學劃定,切實落地。落實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統籌考慮自然生態整體性和系統性,開展科學評估,按生態功能重要性、生態環境敏感性與脆弱性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并落實到國土空間,系統構建國家生態安全格局。
——堅守底線,嚴格保護。牢固樹立底線意識,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編制空間規劃的基礎。強化用途管制,嚴禁任意改變用途,杜絕不合理開發建設活動對生態保護紅線的破壞。
——部門協調,上下聯動。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國家層面做好頂層設計,出臺技術規范和政策措施,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主體責任,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劃得實、守得住。
(三)總體目標。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區域、長江經濟帶沿線各省(直轄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勘界定標,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國土生態空間得到優化和有效保護,生態功能保持穩定,國家生態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態保護紅線布局進一步優化,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有效實施,生態功能顯著提升,國家生態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依托“兩屏三帶”為主體的陸地生態安全格局和“一帶一鏈多點”的海洋生態安全格局,采取國家指導、地方組織,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四)明確劃定范圍。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于2017年6月底前制定并發布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規范,明確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鹽漬化等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的評價方法,識別生態功能重要區域和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的空間分布。將上述兩類區域進行空間疊加,劃入生態保護紅線,涵蓋所有國家級、省級禁止開發區域,以及有必要嚴格保護的其他各類保護地等。
(五)落實生態保護紅線邊界。按照保護需要和開發利用現狀,主要結合以下幾類界線將生態保護紅線邊界落地:自然邊界,主要是依據地形地貌或生態系統完整性確定的邊界,如林線、雪線、流域分界線,以及生態系統分布界線等;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各類保護地邊界;江河、湖庫,以及海岸等向陸域(或向海)延伸一定距離的邊界;全國土地調查、地理國情普查等明確的地塊邊界。將生態保護紅線落實到地塊,明確生態系統類型、主要生態功能,通過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明確用地性質與土地權屬,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全國“一張圖”。在勘界基礎上設立統一規范的標識標牌,確保生態保護紅線落地準確、邊界清晰。
(六)有序推進劃定工作。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保護紅線空間格局和分布意見,做好跨省域的銜接與協調,指導各地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可保護的濕地、草原、森林等生態系統數量,并與生態安全預警監測體系做好銜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相關要求,建立劃定生態保護紅線責任制和協調機制,明確責任部門,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論證、廣泛征求意見,有序推進劃定工作,形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保護紅線進行技術審核并提出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發布實施。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保護紅線基礎上,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銜接、匯總,形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并向社會發布。鑒于海洋國土空間的特殊性,國家海洋局根據本意見制定相關技術規范,組織劃定并審核海洋國土空間的生態保護紅線,納入全國生態保護紅線。
編輯:秦云
關鍵詞:《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