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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給春節消費帶來新力量
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節假日消費必然由最底層的衣食住行的滿足向著更高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升級。特別是隨著我國文化產業逐漸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以及各種引導、拉動文化消費舉措的出臺,文化消費成為春節假期“爆款”幾乎是必然的。
雖然火爆已是“定數”,但在一年又一年的春節文化消費中,“變數”也在不斷出現。比如今年,“文化+”的融合力量就為春節消費帶來了新氣象,這種融合不僅體現在文化元素更深層次地滲入旅游、體育等其他領域,更體現為融合后的文化消費所體現出的引領作用。
文化消費發揮引領作用
文化作為“人民的精神家園”,其作用和影響力無處不在,但在現代經濟體系中,“文化+”作用的發揮有賴于各方面條件的成熟,只有當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市場成熟到一定程度,融合作用才能更好地發揮,并且由近及遠,從簡單疊加到深層次融合,最終表現為傳統消費形式的邊界漸漸模糊,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在今年的春節消費中,這種“文化+”向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融合發展的趨勢表現得十分明顯。
今年春節前夕,農業部向社會推介了以“春節到農家過大年”為主題的141條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線路、400余個休閑農業精品景點,這些線路和景點廣泛分布在我國30個省區市。仔細觀察這些被推介的線路和景點,可以發現,其中很多都與民俗文化、民間工藝等有關,起到關鍵作用的大多是文化元素。可以說,此舉不僅拓展了農村的文化消費空間,更體現了“文化+”對第一產業的滲透,充分展示了文化融合無遠弗屆的特點。
如果說“文化+”對農業的滲透還比較新鮮的話,那么文化與旅游的融合則在多年實踐之后不斷走向更深層次。今年春節期間,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場館成為假日旅游的新景點,到圖書館和博物館過年不只是市民的選擇,也成了越來越多游客的選擇。事實上,在國外,人文景點一直是旅游熱門線路,因為自然風光終究有限,而人文景點則幾乎可以進行深度的無限開發,因此,當人們更多地出于文化需求的目的進行旅游的時候,“文化+”的深度融合作用就發生了。
與此類似的還有春節廟會。作為傳統民俗的重要組成部分,逛廟會近些年已成為人們追尋年味兒的主要方式。有趣的是,前些年與廟會相關的新聞熱點大都是天價小吃攤位費等,仿佛年味兒就是烤肉串和糖葫蘆。所幸經過不斷實踐,今年各地的春節廟會活動已能將當地文化特色和民俗文化表演作為主流,使廟會頗具文化范兒。
重新認識文化消費
隨著“文化+”融合改造力量的不斷發揮,人們對于文化消費的概念范疇、統計方法的認識也在發生變化,可以預見,今后文化消費將越來越多地在節假日消費中發揮引領作用。
對這種文化消費新現象的觀察應該引發對于相關政策和行政管理體制的思考,也許,換一種角度看待文化消費的時機已經到來。
首當其沖的問題就是文化消費的邊界是否越來越模糊。隨著“文化+”融合作用的不斷發揮,新業態和新模式取代了傳統的產業劃分而成為新的經濟單元,與此相適應,文化消費的邊界也在不斷模糊。比如,筆者在大年初三參觀了位于北京前門大柵欄商業街的杜莎夫人蠟像館,雖然150元的門票不算便宜,但當天買票的人依然在館外排起了長隊——按常理,這筆門票收入應當算在旅游收入的范疇,但蠟像館內的參觀內容卻幾乎都在文化消費的范疇內,當天吸引最多游客拍照的《瑯琊榜》三位主角的蠟像,完全是影視劇的衍生品,就此而言,傳統意義上文化消費的邊界早已在文化內容的擴散中,也即“文化+”的融合中被打破。再如,成為假期消費熱點的各種文化場館,傳統意義上都屬于文化事業的范疇,但對文化內容的需求使文化事業與產業在這里發生了融合,消費的邊界再次模糊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人們需要一個新視角來看待文化消費。因“文化+”在更大范圍內發揮的引領作用,文化消費早已不再局限于傳統意義上的文藝演出、購書、看電影等,而應被看作以對文化內容的認可為核心的各種消費形式的總和,不論衣食住行,只要是因為文化內容的消費而發生的,則都可能成為文化消費的載體。
更進一步來說,如果這樣的文化消費觀能獲認可,那么意味著兩方面可能的變化:首先,傳統的文化消費的統計方式可能大大低估了當前文化消費的數額及其作用,從大數據的角度來看,未來也許需要適應新的方式作出改變,至少嘗試用更準確的數字評估我國當前文化消費所處的水平;其次,促進文化消費的政策方針應該有一個更加全面的制度設計,需要更注重其融合作用的發揮。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化+ 春節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