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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條例引熱議 校園體育設施到底應不應該開放?
焦點三
解決“開放”問題的現實路徑是什么?
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的代表、委員們由于多是做學校管理工作,所以多從實踐層面提出了一些破解“操場開放”問題的方案。
一是找“組織”。市政協委員、166中學校長王蕾介紹說,“我們所處的城區相對來說是中心區,所以學校在可能的情況下對周邊的居民進行開放是必要的,但是目前部分學校的操場不是相對封閉的空間,非常容易出現社會人員和學生相互交叉,發生安全問題。為此對于社會人員想要到學校鍛煉需要通過街道辦事處,有了‘組織’的備案我們也比較放心。”
市政協委員、166中學校長王蕾介紹說,“我們學校的操場是對外免費開放的,但是需要向主管校長申請,在條件可以的情況下進行,目前我們已經與周邊的景山、東華門社區、燈市口、東四等街道建立聯系。”
二是尋“政策”。市人大代表、實驗中學校長蔡曉東分析,安全措施總是有的,比如在學校另開一個側門、拉出隔離線等等,“但這些措施都有待政府部門出臺一套管理辦法,學校需要被保護”。
三是適當收費。市政協委員、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原院長梁綠琦認為,學校在管理體育場所、設施時投入了一定的成本,這些應該獲得政策支持、經費支持;此外,必要時也可以對校外人員使用運動場收取一定成本費,保證使用體育設施更加合理。
而對于外來戶和本校學生搶用設施的問題,代表、委員們不約而同地給出了兩個字:錯峰。
市政協委員、171中學校長陳愛玉介紹該校“開放”的做法時表示, “為保證場館的有序進行,請第三方獨立法人進行專業的管理,校外人員都可以通過網上預約使用校內體育設施,我校在開放場館方面已經做了10年左右,每年有2萬人次在場館中進行運動,每天下午5點學生放學之后開始向社會開放,到晚上9點半之后結束。” 同時,陳愛玉表示,對社會開放也要進行非營利性的收費用于場館維護,“我們的收費普遍低于社會其他場館的收費”。(文/記者 李澤偉 武文娟 王曉蕓 林艷 張小妹 蔣若靜)
編輯:梁霄
關鍵詞:健身 熱議 校園 體育 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