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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道路交通安全:40%以上農村公路有安全隱患
人:近90%事故傷亡因違法行為導致
每一個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開始施行到2015年,10多年間我國機動車駕駛人數量從0.75億人增長到3.27億人,快速步入“汽車社會”。
2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目前我國機動車駕駛人違法違規現象普遍。“超速超員、酒后駕駛、強行超車、疲勞駕駛、遮擋號牌、搶行加塞、開車使用手機等行為大量存在。部分非機動車駕駛人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道行駛、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隨處可見,許多行人漠視交通規則。”
報告指出,2015年,全國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4.42億起,近90%人身傷亡交通事故是因違法行為導致的。
從大量事故中,我們不難發現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悲劇的根源,很多時候來自“人”的意識和行為。
——危險駕駛,往往來自駕駛人的自負和無知。
相關調查顯示,造成嚴重事故后果的危險駕駛行為中,駕駛年齡在6至10年、10至15年和1年以下的駕駛人群體中相對高發。究其原因,主要是前者具備一定駕駛經驗后,對自身駕駛技術過于“自信”;而后者主要是安全駕駛、守法駕駛的意識和能力還不夠。
——交通陋習,又通常是安全事故的重要誘因。
此次道交法執法檢查的問卷調查顯示,參與者普遍認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闖紅燈、逆行、過路口不減速”“行人闖紅燈”“車輛不主動避讓行人”是主要交通陋習和違法行為,分別占68%、56%和53%。
“我們的社會已進入汽車時代,可交通參與者的思維還停留在非機動車時代。”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說,執法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集中反映出,盡管道交法已經實施了12年,不管是作為行人,還是駕駛人,我國公民在道路交通方面的法治意識和規則意識仍然比較淡薄。
她建議,在加強對違法者依法追責懲處的同時,也要加強道交法等法律法規的解釋宣傳工作,讓人們真正理解法律背后的安全意義,學校、家庭、媒體等要形成合力,充分營造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輿論氛圍。
編輯:梁霄
關鍵詞:道路 公路 安全 交通 保障